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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夏贝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3-29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
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杰平教授、罗斌先生及陈永源先生三名成员组
成,其中陈杰平教授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开展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勤
勉尽责。各委员会成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等方式参加了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参与召开了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全体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2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状况等事宜。
    2018 年 3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与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会计师见面,就年
报审计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沟通。
    2018 年 3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及
审计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关于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等议案。
    2018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增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等议案。
    2018 年 8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
    2018 年 8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半年度报告、会计政
策变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中
期业绩公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议案。
    2018 年 9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审计费用》。
    2018 年 9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邢加兴先生及上海合夏投资有
限公司可能参与认购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优先配售》。
    2018 年 10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承担公司的年报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以来,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1.2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
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8 年度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1.3 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报告期内,我们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对所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探讨。
    1.4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通过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沟通交流和听取其审计相关工作的情况汇报,我们认为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认可
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
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等过程进行了监督: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
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与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进行了交流,积极开展年
报工作,确保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顺利完成;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变更会计政策;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
度报告等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
度。
    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审阅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内部控制审计中所发现的内控缺陷及其改进方法进行了沟
通交流,同时督促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中所发现的内控缺陷进行
及时整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
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普华永道事务
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
调工作,监督管理层拿出方案全力配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审计工作,并要求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
具管理建议方案。
    6、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联交易均进行了认真地审阅并
发表了专业意见,并按规定与相关关联交易公告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拉夏贝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杰平、陈永源、罗斌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