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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夏贝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2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作为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基金份额事项

    为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拉夏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夏企管”)拟转让其持有的天津星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98.04%份额(对应 1.5 亿元认缴出资额)。本次转让是基于资本市场整体投资环境

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的,有助于改善公司内部资产结构,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定价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基金份额事项。

    2、关于选举毛嘉农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经审阅毛嘉农先生的履历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

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条件;其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亦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要求。本次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选举毛嘉农先生为公司副董事

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向有关商

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借款的需求。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杰平                    张泽平                   陈永源




                                                      2019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