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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夏贝尔:独立董事关于获取委托贷款暨提供资产抵押、质押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8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获取委托贷款暨提供资产抵押、质押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拉夏贝尔”)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获取委托贷款暨
提供资产抵押、质押事项议案内容及其他材料,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有关情
况的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申请委托贷款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的,能够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
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以其持有的部分不动产及太仓嘉裳仓储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
资产抵押及质押担保,可以有效盘活公司长期存量资产,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
金支持,做到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及规范。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获取委托贷款暨提供资产抵押、
质押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获取委托贷款
暨提供资产抵押、质押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芮   鹏                      张泽平                       陈永源




                                                   2019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