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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夏贝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公告编号:临 2020-038

证券代码:06116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公司名称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对注册地址及公司名称进
行变更,同时为适应公司治理情况的变化,公司拟调整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结合
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请
参见本公告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
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条款                                   经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第一条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   法》(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
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 (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为 : 邢 加 兴 、 GOOD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为 : 邢 加 兴 、 GOOD
FACTOR LIMITED、上海融高创业投资有限           FACTOR LIMITED、上海融高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博信一期(天 公司、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博信一期(天
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俞       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俞
铁成、张江敏。                                 铁成、张江敏。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             公司注册名称为: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LaChapelle Fashion Co.,Ltd            Xinjiang LaChapelle Fashion Co.,Ltd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漕溪路 270 号 1 幢 3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
层 3300 室                                     市区)四平路创新广场 D 座 20 层 2008 室
    邮政编码:200235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号码:021-54607196                         电话号码:021-54607196
    传真号码:021-54607197                         传真号码:021-54607197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一)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经中          (一)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79 号文件核准,公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79 号文件核准,公
司最多可发行不超过 139,817,000 股境外上市 司最多可发行不超过 139,817,000 股境外上市
外资股。                                       外资股。
    ……                                       ……
      (三)于 2017 年 9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       (三)于 2017 年 9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7]1603 号文件核准,公司        会证监许可[2017]1603 号文件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 54,770,000 股 A 股。此次发行 A 股     公开发行 54,770,000 股 A 股。此次发行 A 股
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47,671,642 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47,671,642
股,其中 A 股 332,881,842 股,占发行后公司 股,其中 A 股 332,881,842 股,占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的 60.7813%;H 股 214,789,800 股,       总股本的 60.7813%;H 股 214,789,800 股,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9.2187%。公司股权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9.2187%。
结构如下:
                           持股数      股份
      股东名称╱姓名
                           (股)      性质
 邢加兴                  141,874,425   A股
 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
                          45,204,390   A股
 司
 博信一期(天津)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3,482,305   A股
 (有限合伙)
 BOXIN CHINA
 GROWTH FUND I            19,437,042   A股
 L.P.
 上海融高创业投资有
                          18,787,230   A股
 限公司
 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前称
                          18,236,842   A股
 北京高盛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俞铁成                    4,695,075   A股
 鲲行(上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045,263   A股
 伙)
 张江敏                    2,349,270   A股
 H 股股东                214,789,800   H股
 其他 A 股股东            54,770,000   A股
          合计           547,671,642
第一百〇九条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       其中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
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         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
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指在公司内部担任经         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指在公司内部担任经
营管理职务的董事。非执行董事指不在公司         营管理职务的董事。非执行董事指不在公司
担任经营管理职务且依法不具有独立性的董     担任经营管理职务且依法不具有独立性的董
事。                                       事。
    董事会独立于控股机构(指对公司控股         董事会独立于控股机构(指对公司控股
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下同)。 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下同)。
    董事会应有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         董事会应有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
上的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上的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下同),并应有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非执   下同),并应有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行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且符合《上市规则》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且符合《上市规则》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规定),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   规定),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
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下同),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应   事,下同),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应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
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百三十七条
    公司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         公司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
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上     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新
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     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
中文版章程为准。                           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