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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拉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9-26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 拉夏          公告编号:临 2020-123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微乐服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微乐”)、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夏微”)、
上海拉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夏企管”)为被告人
     诉讼请求的金额:请求偿付借款本金 3,740 万欧元、借款利息和逾期利
息合计约 360 万欧元及律师费、诉讼费等
     本次诉讼案件可能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负面影响。鉴于公司
已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该项借款的利息费用;因此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损益的
影响金额为公司可能承担的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费、翻译费、公证费及诉
讼费等。由于目前案件尚处于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阶段,最终影响将以法院审理
结果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 01 民初 251 号《应诉通知
书》及《民事起诉状》,现将本次诉讼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HTI ADVISORY COMPANY LIMITED(海通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原告”或“申请人”)
    被告:公司、上海微乐、上海夏微、拉夏企管、邢加兴先生(以下简称“各
被告”或“被申请人”)
    (二)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三)诉讼相关背景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法国 Naf Naf SAS 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LaCha Fashion I
Limited(以下简称“LaCha Fashion”或“债务人”)以 3,534 万欧元收购法国 Naf Naf
SAS 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Naf Naf SAS 100%股权。
    为优化资金使用规划,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项目融资并由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LaCha Fashion 申请一笔金额不超过
3,800 万欧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 Naf Naf SAS 60%股权的交易价款;公
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 LaCha Fashion 100%股权、LaCha Apparel
II Sàrl 100%股权及 Naf Naf SAS 100%股权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项目融资并
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8)。后因该项借款到期及 LaCha
Fashion 流动性困难等原因,LaCha Fashion 未能及时归还该项贷款。为此公司及
LaCha Fashion 向原告申请续期,并新增上海微乐、上海夏微及拉夏企管作为新
保证人,针对该项借款还款安排和担保抵押等增信措施进行承诺。截止目前,公
司尚未偿付该项借款。
    2019 年 6 月 4 日晚间,本次股权收购交割达成,Naf Naf SAS 成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收购 NAF
NAF SAS 60%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7)。
    2020 年 5 月 15 日(法国时间),因无力清偿供应商及当地政府欠款,Naf Naf
SAS 被当地法院裁定启动司法重整,法院指定司法管理人协助 Naf Naf SAS 全部
或部分经营行为,公司丧失对 Naf Naf SAS 控制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启动司法重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0-068)。
    2020 年 6 月 19 日(法国时间),当地法院裁定 Naf Naf SAS 正式进入司法清
算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 Naf Naf
SAS 进入司法清算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8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Naf Naf SAS 仍处于司法清算程序。
    (四)原告起诉理由
    根据原告之《民事起诉状》称,LaCha Fashion 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与原告
订立《借款协议》,并据此于同日向原告申请提取 3,740 万欧元借款,借款期间
为 LaCha Fashion 发出《提款通知书》之日起 6 个月,借款期间内的利息按照年
利率 8%计算,逾期期间的利息按照年利率 15%计算。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邢加兴先生作为原保证人,上海微
乐、上海夏微及拉夏企管作为新保证人,同意向原告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以担保《借款协议》项下产生的全部债务。
    因 LaCha Fashion 未能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本金,原告要求各被告向其支付
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截止目前各被告均未向原告偿还。综上,原告请求各被告
履行在保证合同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还款责任和其他义务。
    (五)诉讼请求
    1、判令各被告连带向原告偿付借款本金 37,400,000 欧元;
    2、判令各被告连带向原告偿付借款利息 4,076.23 欧元;
    3、判令各被告连带向原告偿付借款逾期利息,以 37,400,000 欧元为基数,
按照年利率 15%,自 2019 年 11 月 30 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暂时计
算至原告签署本起诉状之 2020 年 7 月 20 日当日,为 3,596,547.95 欧元);
    (以上第 1 至 3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时计算至原告签署本起诉状之 2020 年
7 月 20 日当日,合计为 41,000,624.18 欧元,按照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欧元与人民
币中间价 1:7.9989 折合人民币合计 327,959,892.75 元)
    4、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办理本案产生的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服务
费、翻译费和公证费,暂计人民币 1,000,000 元;
    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及保全申请
费等。
    (六)申请财产保全情况
    原告同时请求法院冻结各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约 4,100 万欧元,以及
人民币 100 万元;或者对被申请人名下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和冻
结。申请人愿为上述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如因保全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财
产损失,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有关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微乐已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 01 民
初 251 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传票》,目前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尚
未开庭。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可能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负面影响。鉴于公司已按
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该项借款的利息费用;因此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金额为公司可能承担的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费、翻译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等。由于目前案件尚处于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阶段,最终影响将以法院审理结果
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处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诉
讼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com.hk),有
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