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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拉夏: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11-24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 拉夏       公告编号:临 2020-141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合理控制审计成本、减少费用开支等因素
决定的;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安永华明进行了沟通,其就不再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无有关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关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
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较 2018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
增加 15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净资产金额:16,813.72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
2.9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3.62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
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次             无             1次

 行政监管措施       2次             5次            9次             4次

 自律监管措施        无             1次            2次              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何祚文,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5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
曾负责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
有 25 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事审
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
央企及其他公司年报审计工作。2015 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
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任武,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审计
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
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
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19年度           2020年度        增减(%)

    收费金额(万元)       374万元            348 万元         -6.95%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自成
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 19 家分所。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资格、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
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安永华明为公司服务
年限为 1 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彦亮、刘伟连续服务年限均为 1 年。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安永华明在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但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与安永华明就 2020 年度审计费用达成共识;基于公司
现阶段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为合理控制审计成本、减少费用开支,同时结合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0 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核数师。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现阶
段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其他特殊事项
    1、安永华明表示:“终止我们向其提供审计服务是由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另外,我们亦未发现与该审计客户之间在重大会计、审
计等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合理控制审计成本、
减少费用开支等因素决定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安永华明进
行了沟通,其就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无有关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关注。
    2、公司与前任、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审计委员会亦并未知悉任何有关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
关注。
    3、大华事务所已充分考虑时间问题可能对公司 2020 年审计质量的影响,拟
委派足够数量、经验丰富的团队参与公司审计,为审计进度及质量提供合理保证。
    4、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大华事务所已知悉该情况并充分考虑审计风险。
    5、由于最近两年连续出现亏损,公司 A 股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大
华事务所知悉该情况,在充分考虑、评估审计风险的影响后接受公司审计委托。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向公司管理层充分了
解具体情况,并认真审核了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
资质等证明资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
合公司现阶段业务情况和现金流状况,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核数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未能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0 年度审计
费用达成共识,基于公司现阶段业务情况、控制费用开支及年度审计安排等因素
考量,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境内和
境外审计机构/核数师。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多年为 A/H
两地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改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境内
和境外审计机构/核数师。
    3、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4、本次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核数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