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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拉夏: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诉讼情况、累计涉及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进展的公告2021-09-30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 拉夏            公告编号:临 2021-130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情况、累计涉及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累计新增诉讼案件 21 起,涉案金额约为 5,432 万元。
    鉴于本次累计新增诉讼案件主要为采买合同、租赁合同、票据追索权及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本公告披露的
诉讼案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主要为可能承担的律师费、诉讼费及违约金等,最终影
响将以法院审理结果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目前,因涉及较多诉讼案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 143 个银行账户被
冻结,冻结金额约为 1.20 亿元;公司下属 17 家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涉及案件执行
金额合计约 6.73 亿元;因涉及 30 项诉讼案件影响,导致公司 4 处不动产(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合计约为 17.09 亿元)被查封。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涉及未
审结/未调解诉讼案件 60 起(包含本次披露的新增诉讼未审结案件),未决诉讼案件
涉案金额约为 5.3 亿元(包含已披露的重大诉讼案件)。
    上述涉及诉讼及资产冻结事项,总体对公司资金周转及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
的影响,在上述诉讼案件及资产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新增诉讼案件或
有公司其他资产被冻结的情形。因公司累计涉及诉讼金额较高,可能会导致公司融
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法院、债权人及银行等
积极沟通,争取尽快就诉讼事项和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债务重组、展期偿还、达成和解等方式;同时,公司将继续推进资产处置事项和争
取外部融资等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累计新增诉讼情况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累计新增的诉讼案件进行了统计:公司累计新增诉讼案件 21 起,
     累计新增诉讼涉案金额约 5,432 万元。各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地位
序                             (原                                              涉案金额       进展
             我方主体                          对方名称              案由
号                             告/被                                           (单位:元)     阶段
                               告)
                                       桐乡市联鑫皮草有限责任公   买卖合同纠
1     公司                     被告                                              263,418.09    未开庭
                                       司                             纷
                                                                                                 已开
      上海 拉夏 贝 尔休 闲服                                      房屋租赁合
2                              被告    沈阳铁西万达商业有限公司                  714,936.68    庭,待
      饰有限公司                                                    同纠纷
                                                                                                 判决
                                                                                                 已开
                                       福建沃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公路货物运
3     公司                     被告                                              213,109.94    庭,待
                                       司                         输合同纠纷
                                                                                                 判决
                                                                  租赁合同纠
4     公司                     原告    南通呈业服装有限公司                      965,752.72    未开庭
                                                                        纷
                                       上海允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   租赁合同纠
5     公司                     原告                                               98,294.18    未开庭
                                       司                               纷
                                                                  租赁合同纠
6     公司                     原告    上海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239,432.78    未开庭
                                                                        纷
                                                                  承揽合同纠
7     公司                     被告    温州市庄威服饰有限公司                    843,463.99    未开庭
                                                                        纷
      公司/拉夏贝尔服饰(太            襄阳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租赁合同纠
8                              被告                                              177,332.48    未开庭
      仓)有限公司                     司                               纷
                                                                  加工合同纠
9     公司                     被告    东莞市政宏织造有限公司                  17,847,786.85   未开庭
                                                                        纷
                                                                  加工合同纠
10    公司                     被告    上海华芬服饰有限公司                      310,996.00    未开庭
                                                                        纷
      上海 乐欧 服 饰有 限公                                      票据付款请
11                             被告    南通呈业服装有限公司                      114,550.00    未开庭
      司                                                            求权纠纷
      上海 乐欧 服 饰有 限公                                      票据付款请
12                             被告    南通呈业服装有限公司                       92,460.00    未开庭
      司                                                            求权纠纷
      上海 乐欧 服 饰有 限公                                      票据付款请
13                             被告    南通呈业服装有限公司                      119,669.80    未开庭
      司                                                            求权纠纷
                                       常熟市古里镇淼泉老陈沙发   承揽合同纠
14    公司                     被告                                              302,413.00    未开庭
                                       厂                               纷
15    公司                     被告    无锡瑞德纺织服装设计有限   买卖合同纠     505,403.33    未开庭
                                      公司                           纷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            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   房屋租赁合
16                             被告                                             160,715.06    未开庭
      有限公司                        公司                         同纠纷
      公司/上海尚荣服装面
                                                                 票据追索权
17    辅料有限公司/上海携      被告   绍兴市卡乐纺织品有限公司                    11,655.84   未开庭
                                                                     纠纷
      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尚荣服装面
                                                                 票据追索权
18    辅料有限公司/上海携      被告   绍兴市卡乐纺织品有限公司                    39,572.00   未开庭
                                                                     纠纷
      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微乐 服 饰有 限公          上海迪蒙幕墙工程技术有限   建设工程施
19                             被告                                           30,918,360.11   未开庭
      司                              公司                       工合同纠纷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
                                                                 建设工程施
20    有限公司/沈阳万达广      被告   沈阳志航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35,568.00   未开庭
                                                                 工合同纠纷
      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加工合同纠
21    公司                     被告   上海浩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45,825.94    已撤诉
                                                                     纷
                               合计(人民币元)                               54,320,716.79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一:累计新增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二、累计涉及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的进展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3 月 6 日及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拉夏贝尔关于累计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0-146)、《拉夏贝尔关于累计新增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3)、《拉夏贝尔关于累计新增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0)及
     《拉夏贝尔关于累计新增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5),现将前述已
     披露的诉讼及资产冻结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进展
         有关累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司此前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8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10 日及 2021 年 8 月 28 日分别披露了《拉夏贝尔关于累计涉及诉
     讼及资产冻结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拉夏贝尔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6)、《拉夏贝尔关于累计涉及
     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7)及《拉夏贝尔关于累
     计涉及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23),具体详见该等
     公告。
           2021 年 8 月 28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在公司已披露的上述累计涉及诉讼案件中,
    共有 8 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判决、调解或撤诉,涉案金额约为 208 万元。具体情况详
    见本公告附件二: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涉及未审结/未调解诉讼案件 60 起(包含本次披露的新增
    诉讼未审结案件),未决诉讼案件涉案金额约为 5.3 亿元(包含已披露的重大诉讼案
    件),统计情况如下:


            案件类型                       数量                    金额(万元)
担保合同纠纷                                1                          31,1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                           6,339
加工合同纠纷                                5                           6,076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1                           3,121
买卖合同纠纷                                7                           2,899
合同纠纷                                    4                           1,700
租赁合同纠纷                                16                          1,237
票据请求权纠纷                              15                          186
承揽合同纠纷                                4                           183
技术合同纠纷                                1                           150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1                            21
票据追索权纠纷                              2                            5
               总计                         60                         53,042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三:未决诉讼案件统计表。

    (二)、资产冻结情况
           由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等原因,同时导致公司银行账户、不动产及子公司股
    权被冻结、查封等最新情况如下:
           1、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截止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 143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
    结银行账户的冻结金额约为 1.20 亿元。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如下:
            账户类型                               数量                         金额(元)

                一般户                              130                                 93,133,526.64
     基本户(含子公司基本户)                       11                                  26,041,640.43
         募集资金专用户                              2                                       440,572.06
                  合计                              143                                119,615,739.13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四:银行账户冻结明细表。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为诉讼申请人采取的财产保全、诉讼执行等措施,不
      排除被法院强制划款的风险。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法院及诉讼案件申请人沟通,争取
      尽早解除账户冻结状态。

           2、子公司股权冻结情况
           截至目前,因公司涉及诉讼案件等影响,共计导致公司下属 17 家子公司股权被
      冻结,涉及案件执行金额合计约 6.73 亿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五:子公司股
      权冻结明细表。
           公司子公司股权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但存在
      因上述事项导致子公司股权可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公司将与相关法院、债权人积
      极沟通,争取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3、不动产查封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因涉及金融借款纠纷、施工合同纠纷等共计 30 项诉讼案件影响,
      导致公司 4 处不动产(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合计约为 17.09 亿元)被
      查封。具体情况如下:
                             执行/保                                2021.8.31
序     相关案       限制原              限制   查封房地    房地产
                             全金额                                 账面价值           限制人
号     件编号         因                方式   产权证号    坐落
                             (万元)                               (万元)
      (2020)
                    施工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1     沪 01 民                17,395    查封
                    同纠纷                                                      院
      初 175 号
      (2020)                                 沪(2020)
                    保证合    约 4100   轮候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2     沪 01 民                                 闵字不动   潭竹路
                    同纠纷    万欧元    查封                         94,663     院
      初 251 号                                产权第     58 号
      (2020)沪                                 023353 号
      0104 民       金融借              轮候
3                              4,049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初 30478      款纠纷              查封
      号
     (2020)
     沪 74 民   金融借           轮候
4                        7,107                                          上海金融法院
     初 3705    款纠纷           查封
     号
     (2020)
                金融借
     沪 74 民                    轮候
5               款合同   8,935                                          上海金融法院
     初 3706                     查封
                纠纷
     号
     (2021)沪
     0115 民    借款合           轮候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6                        2,312
     初 9884    同纠纷           查封                                   院
     号
     (2021)沪
     0115 民    借款合           轮候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7                        2,864
     初 9889    同纠纷           查封                                   院
     号
     (2021)沪
     0115 民    借款合           轮候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8                        3,566
     初 9890    同纠纷           查封                                   院
     号
     (2020)
     沪 0104    买卖合           轮候
9                          58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执 4404    同纠纷           查封
     号
     (2021)
     苏 0508    劳务合           轮候
10                        1.4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执 1780      同             查封
     号
     (2021)
     粤 0103    租赁合
11                         66    查封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执 1351    同纠纷
     号
     (2021)
     粤 1971    劳务合           轮候
12                        0.5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 22385     同             查封
     号
     (2021)                           苏(2018)
     浙 0102    服务合           轮候   太仓市不   太仓市
13                        0.7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2694    同纠纷           查封   动产权第   广州东      36,178
     号                                   0027590  路 116 号
     (2021)                                号
     粤 0306    租赁合           轮候
14                          5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14272   同纠纷           查封
     号之一
     (2021)
     粤 0306    租赁合           轮候
15                          1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执 18772   同纠纷           查封
     号之一
16   (2021)   劳务合      5    轮候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苏 0508       同               查封
     执 1775
     号
     (2021)
     苏 0508     劳务合             轮候
17                             2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执 1776       同               查封
     号
     (2021)
     苏 0508     劳务合             轮候
18                             5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执 1778       同               查封
     号
     (2020)
     湘 0104     诉前财             轮候
19                           140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财保 635    产保全             查封
     号
     (2020)
                 诉前保             轮候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
20   新 01 执             58,653
                   全               查封                院
     保 167 号
     (2021)
     沪 0115     借款合             轮候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21                         2,312
     民初        同纠纷             查封                院
     9884 号
     (2021)
     沪 0115     借款合             轮候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22                         2,864
     民初        同纠纷             查封                院
     9889 号
     (2021)
     沪 0115     借款合             轮候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23                         3,566           苏(2018)
     民初        同纠纷             查封                院
                                           太仓市不
     9890 号
                                           动产权第
     (2021)
                                             0029259
     苏 0585     施工合             轮候
24                            75                号      太仓市人民法院
     民初 659    同纠纷             查封
     号
     (2021)
     粤 0103     租赁合   同序号    轮候
25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执 1351     同纠纷       11#   查封
     号
     (2021)
     苏 0602     租赁合             轮候
26                            34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执 1993     同纠纷             查封
     号
     (2021)
     粤 0306     租赁合   同序号    轮候
27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14272    同纠纷       14#   查封
     号之一
     (2021)
                 租赁合   同序号    轮候
28   粤 0306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同纠纷       15#   查封
     执 18772
     号之一
     (2021)
     苏 0508     劳务合   同序号    轮候
29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执 1775       同         16#   查封
     号
     (2021)
     苏 0508     劳务合   同序号    轮候
30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执 1776       同         17#   查封
     号
     (2021)
     苏 0508     劳务合   同序号    轮候
31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执 1778       同         18#   查封
     号
     (2020)
                 诉前保   同序号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
32   新 01 执
                   全         20#                                         院
     保 167 号
     (2021)
     粤 0103     租赁合   同序号
33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执 1351     同纠纷       11#
     号
     (2021)
     苏 0602     租赁合   同序号
34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执 1993     同纠纷       26#
     号
     (2021)
     粤 0306     租赁合   同序号
35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14272    同纠纷       14#          苏(2019)
     号之一                                太仓市不
                                    轮候
     (2021)                              动产权第
                                    查封
     粤 0306     租赁合   同序号             0006322
36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18772    同纠纷       15#               号
     号之一
     (2021)
     苏 0508     劳务合   同序号
37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执 1775       同         16#
     号
     (2021)
     苏 0508     劳务合   同序号
38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执 1776       同         17#
     号
     (2021)
     苏 0508     劳务合   同序号
39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执 1778       同         18#
     号
     (2020)                                           四川省
                                             温国用
     川 0115     诉前保                                 成都市
40                           312    查封   (2015)字                     成都温江区人民法院
     执保 313      全                                   温江区   11,122
                                           第 66859
     号                                                 金马镇
                                               号
41   (2020)    诉前保      544    查封                光明社            成都温江区人民法院
     川 0115       全                                  区二、三
     执保 314                                            组
     号
     (2020)
     沪 74 民    诉前保   同序号
42                                 查封                                      上海金融法院
     初 3705       全         4#
     号
     (2020)
     沪 74 民    诉前保   同序号
43                                 查封                                      上海金融法院
     初 3706       全         5#
     号
     (2021)
     沪 0115     诉前保   同序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44                                 查封
     民初          全         6#                                             院
     9884 号
     (2021)
     沪 0115     诉前保   同序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45                                 查封
     民初          全         7#                                             院
     9889 号
     (2021)
     沪 0115     诉前保   同序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46                                 查封
     民初          全         8#                                             院
     9890 号
     (2021)川
                 租赁合
47   1321 执               未知    查封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同纠纷
     保 110 号
     (2020)
     沪 0104     诉前保
48                         4,049   查封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初          全
     30478 号
     (2020)
     沪 74 民    诉前保   同序号   轮候
49                                                                           上海金融法院
     初 3705       全         4#   查封
     号
     (2020)
                                                       天 津   市
     沪 74 民    诉前保   同序号   轮候   津(2018)
50                                                     西 青   区            上海金融法院
     初 3706       全         5#   查封   西青区不
                                                       大 寺   镇
     号                                   动产权第                  28,919
                                                       兴 华   西
     (2021)                             1016982
                                                       支路    24
     沪 0115     诉前保   同序号   轮候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51                                                     号
     民初          全         6#   查封                                      院
     9884 号
     (2021)
     沪 0115     诉前保   同序号   轮候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52
     民初          全         7#   查封                                      院
     9889 号
     (2021)
                 诉前保   同序号   轮候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53   沪 0115
                   全         8#   查封                                      院
     民初
     9890 号
     (2021)
     津 0101                     轮候
54              未知      未知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执 3271                     查封
     号
                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万元)              170,882



         上述不动产查封已存在权利限制,存在可能被司法拍卖以偿还债务的风险。公
     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不动产被查封事项,积极与申请冻结方进行和解协商,争
     取早日解除权利限制并恢复正常状态。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涉及诉讼及资产冻结事项,总体对公司资金周转及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
     的影响,在上述诉讼案件及资产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或有公司其他资
     产被冻结的情形。因公司累计涉及诉讼金额较高,可能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
     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此外,公司及子公司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罚息
     及诉讼费用等,进而导致公司财务和管理费用增加,最终影响金额将以法院最终审
     理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法院、债权人及银行等积极沟通,争取尽快就诉讼事项和
     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债务重组、展期偿还、达成和解等
     方式;同时,公司将继续推进资产处置事项和争取外部融资等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此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
     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
     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及资产冻结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https://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附件一:累计新增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桐乡市联鑫皮草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桐乡市联鑫皮草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在 2019 年 8 月至 11 月期间,被告曾向原告购买各类毛皮产品等辅料,就买卖的相关事项,双
方曾签订《辅料订购合同》四份。合同签订后,原告前后合计向被告供货总金额为 684,077 元,但
事后被告仅支付了其中的 443,864 元,尚有余款 240,213 元一直未付,原告曾多次向被告催讨未果。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240,213 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23,205.09 元(逾期付
款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一年期 LPR 利率双倍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之
日,起诉时暂计算至 2021 年 7 月 10 日,具体计算方法为,其中:37,164 元自 2020 年 3 月 10 日起
算计 3,802.44 元,116,729 元自 2020 年 3 月 20 日起算计 11,696.89 元,20,128 元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起算计 2,563.05 元,116,729 元自 2020 年 3 月 20 日起算计 5,142.70 元,起诉时合计逾期付款利息
为 23,205.09 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二)沈阳铁西万达商业有限公司起诉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沈阳铁西万达商业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2018 年 3 月 31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沈阳太原街万达广场 1
层 136 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610.65 平方米,用于开设“La Chapelle”品牌。租期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租金每月每平米 400 元,后有递增。
    履约期间,因 2020 年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场恢复营业后,原告为扶植被告经营,对
被告应付租金进行了分期支付的处理。
    被告自 2020 年 6 月起停止支付租金。根据双方约定,被告如迟延履行支付租金或其他任何费用
的义务超过 30 日,原告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鉴于被告拖欠费用超过 30 日的事实,原告行使了合
同解除权。合同解除后,被告仍拖欠原告费用未支付。
    3、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 227,750.06 元(6 月 7 日至 7 月 20 日);
    (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空铺期间的租金损失 487,186.62 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4、案件进展情况
    已开庭,待判决。


    (三)福建沃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福建沃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2018 年 8 月,原、被告签订《拉夏贝尔运输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运
输服务,被告按约定支付运输服务费。随后原告按被告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及货品安全保证金 13 万
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履行运输服务义务,但截止合同到期日被告还欠 83,109.94 元运输服务费
用未支付。
    3、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输费 83,109.94 元,保证金 13,000 元,共计 213,109.94 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按年利率 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损失。
    4、案件进展情况
    已开庭,待判决。


    (四)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南通呈业服装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南通呈业服装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租赁合同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原告与被告于 2019 年签订了《办公室租赁合同》,该合同第 4.3 条约定:“租金采取先付后用方
式,每 3 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期。免租期满后的每期租金,在每个租金支付期开始前五日内付清”。
截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期间的租金合计 267,520 元。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负责人及时缴纳租金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发出催款通知函,但被告并未支付款项。
    3、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租金合计 267,520 元整;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从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违约金暂计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为 698,232.72 元(以 267,520 元为基数,以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之
三缴纳滞纳金;逾期时间超过 15 日的,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五滞纳金。)
    (3)、判令本案受理费等所有诉讼费(包括保全费)由被告方予以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五)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上海允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允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租赁合同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原告与被告于 2020 年 3 月签到了《办公室租赁合同》,该合同第 4.3 条约定:“租金采取先付后
用方式,每 3 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期。免租期满后的每期租金,在每个租金支付期开始前五日内付
清”。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被告欠付原告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的租金、
电费合计 34,794 元。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及时缴纳租金并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发出解约通知函,但被
告仍未支付款项。
    3、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租金合计 34,794.40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从 2020 年 8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违约金暂计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 63,499.78 元(以 34,794.40 元为基数,以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之
三缴纳滞纳金;逾期时间超过 15 日的,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五滞纳金。)
    (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提前解约违约金共计 6,417 元;
    (4)、判令本案受理费等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六)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上海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租赁合同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原告与被告于 2020 年 3 月签订了《办公室租赁合同》,该合同第 4.3 条约定:“租金采取先付后
用方式,每 3 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期。免租期满后的每期租金,在每个租金支付期开始前五日内付
清”。截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止,被告欠付原告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期间的租金电
费合计 112,305.42 元。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及时缴纳租金并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发布解约通知函,但
被告仍未支付款项。
    3、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租金、电费合计 112,305.42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违约金暂计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为 127,127.36 元(以 112,305.42 元为基数,以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
之三缴纳滞纳金;逾期时间超过 15 日的,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五滞纳金。)
    (3)、判令本案受理费等所有诉讼费(包括保全费)由被告方予以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七)温州市庄威服饰有限公司起诉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温州市庄威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承揽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2016 年原告与被告开始进行商业合作,双方于 2018 年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编
号为 LA-cl-20180219,内容为被告委托原告加工产品,产品具体系列、款号、数量、款式、价格、
货期、被告提供或指定的物料等要求,以被告的《采购订单》为准,《采购订单》作为合同附件,构
成补充条款,并且合同约定争议管辖为甲方即被告所在地。在 2018 年,原告与被告共签订《采购订
单》多份,目前已出现货款未及时支付的订单有十四份,其中有十一份已经在另案中处理,剩余的
三份采购订单,在原告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后被告与原告进行了对账,承
认仍欠原告货款 753,959.02 元并出具了《企业询证函》一份。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未清偿原告
所欠款项。
    3、原告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753,959.02 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 94687.02 元为基数,
自 2019 年 1 月 9 日起;以 222,472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1 月 13 日起;以 436,800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起;利息损失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上
浮 30%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1 年 4 月 10 日,利息损失为 89,504.97 元;
    (2)、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八)襄阳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新疆拉夏贝尔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襄阳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1: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被告 2: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向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收到法院
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2016 年 3 月 7 日,被告 1 与原告签订了《襄阳四季城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书,这
些文书对被告 1 租赁的地点、店铺面积、租金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管理费、设备使用
费、违约金、滞纳金等相关权利义务作了约定。合同生效后,原告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将租赁物交
付给了被告 1 使用,但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被告 1 违约未及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店铺租金、
管理费及设备使用费等费用。原告将被告 1 缴纳的保证金 2 万元直接抵偿了租金,被告 1 还欠店铺
租金 11,550.76 元。
    在原告多次催缴无果后,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向被告 1 送达了《告知函》,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
向被告 1 送达了《律师函》,通知解除双方的合同并要求其履行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的义务,但截止
今日被告仍未履行。
    3、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 1 签订的《襄阳四季城租赁合同》、《襄阳四季城三方协议》、《补充
协议》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解除;
    (2)、请求确认被告 1 与被告 2 之间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关于被告 1 在原告处的保证金 2 万元
的债权转让无效。
    (3)、判令被告 1、被告 2 支付原告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的店铺租金、管理
费共计 82,713.63 元(店铺租金 11,550.76 元,管理费 71,162.87 元)。
    (4)、判令被告 1、被告 2 支付因未及时交付店铺租金、管理费、其他费用等而产生的滞纳金
(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以所欠总额 82,713.63 元为计算基数,按每天加收 0.5%的标准计算滞纳金
至被告履行完所有应付款项止)。
    (5)、判令被告 1、被告 2 支付合同解约赔偿金 94,618.85 元(违约金计算标准为:3 个月的租
金 74,618.85 元加上保证金数额 20,000 元)。
    (6)、判令被告 1、被告 2 在判决生效 10 个工作日内,将其以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址的证书执
照以注销或变更,并将上述注销或变更的证明提交原告备案,若被告拒绝或逾期,则每逾期一日,
则按照过去一年平均月租金的 0.5%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7)、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受理费、律师费。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九)东莞市政宏织造有限公司起诉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东莞市政宏织造有限公司
    被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加工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原、被告系长期加工承揽关系,原告系承揽人,被告系定作人,由原告依据被告“采购订单”
加工生产服饰。2018 年 8 月 11 日,原、被告签订“加工承诺合同”,合同有效期限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4 月 30 日,原、被告经对账确认后签署“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1、截止 2020 年 4
月 30 日,被告欠付原告货款本金 17,847,786.85 元;2、原告就上述货款给予被告减免,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一次性支付 9,816,282.77 元即可,如逾期,协议作废;3、协议适用于被告下属全资或控
股企业;4、诉讼管辖地为被告所在地。”协议签订后,被告并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
    3、原告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17,847,786.85 元;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十)上海华芬服饰有限公司起诉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上海华芬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加工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原告与被告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以下简称“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加工生
产服装,并签订多份《采购订单》作为承揽合同附件,用于确定每批次服装加工的数量和结算事宜。
根据承揽合同及《采购订单》约定,采购订单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被告应按采购订单金额的 20%
支付预付款,剩余 80%结算款在到货后 90 天支付。上述合同及订单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了全部义务,但是被告未按约定足额向原告支付货款,截止原告起诉之日止,尚有人民币 310,996.00
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3、原告诉讼请求
    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310,996.00 元。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十一至十三)南通呈业服装有限公司起诉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南通呈业服装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原告与被告及其关联企业素有业务往来,2019 年 6 月 4 日,为支付货款,被告向原告开具电子
商业承兑汇票 3 张,出票人及承兑人均未被告,收款人为原告,金额分别为 119669.8 元、92460 元、
114550 元。3 张汇票到期日均为 2019 年 9 月 10 日,出票人承诺“本汇票请予以承兑,到期无条款
付款”,承兑人承诺“本汇票已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收到汇票后,为支付货款,原告通过电子
商业承兑汇票系统将 3 张汇票背书转让给常州兆元天纺织品有限公司,然汇票载明的到期日到期后,
常州兆元天纺织品有限公司通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系统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时,承兑人拒绝承兑。常
州兆元天纺织品有限公司在提示付款遭拒后,即与其前手(原告)联系,经协商双方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签订“债权转移协议”三份,约定常州兆元天纺织品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以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上的票据权利,由原告接受常州兆元天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债权,同时常州兆元天纺织品有限公司将
汇票退回给原告。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 326,679.8 元,并支付利息(自 2019 年 9 月 10 日起至
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十四)常熟市古里镇淼泉老陈沙发厂起诉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常熟市古里镇淼泉老陈沙发厂
    被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承揽合同纠纷,原告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收到
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原被告素有商业往来。2020 年 5 月 28 日,原被告就此前货款买卖剩余货款签订协议书一份,
确认截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被告共欠原告货款本金合计 302,413 元,且经双方协商,原告同意对
被告货款进行减免,被告应当于 2020 年 8 月 30 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 226,689.1 元。若被告未按
约定支付,原告有权以 6%的年利率收取违约金,并以减免前金额 302,413 元进行起诉。现协议约定
的付款期已过,被告至今未付货款。
    3、原告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货款 302,413 元,并支付以 302,413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起至
实际付款日止按照年利率 6%计算的违约金。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十五)无锡瑞德纺织服装设计有限公司起诉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无锡瑞德纺织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收到
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原被告自 2012 年起开始合作,双方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由原告为被告提供加工承揽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应向被告支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项下最后一笔结算款支付后满 12 个月时剩余
部分(如有)无息退还。被告已从应付货款中扣除了 50 万元作为保证金,并滚动使用。2018 年 8
月 28 日,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双方合作期内最后一笔结算款,即被告应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向原告退
还保证金。但虽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予以退还。2020 年 6 月 18 日,原被告通过应收账款
询证函确认,被告尚结欠原告 487,894.6 元货款。
    3、原告诉讼请求
    依法判令被告立即退还原告《加工承揽合同》项下保证金 487,894.6 元,并向原告支付利息(自
2019 年 8 月 29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暂计算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为 17,508.73 元)。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十六)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2016 年,原被告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开发建设的金凤新华联购物中心
区域【一、二】层【L142、L143、L145、L146、L242、L243、L245、L248】铺位的部分区域,合
同中明确约定了原被告双方在房屋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同时原被告双方签订《银川金凤新华联购
物中心物业服务合同》,对铺位租赁期间的物业费服务做出约定。后双方于 2019 年 6 月 1 日签订《补
充协议》,协商减少了租赁面积。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未按照上述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租金及物业费,原告多次催要未果。
    3、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租金及物业费 160,715.06 元;
    (2)、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十七至十八)绍兴市卡乐纺织品有限公司起诉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尚荣服
装面辅料有限公司、上海携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绍兴市卡乐纺织品有限公司
    被告 1: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2:上海尚荣服装面辅料有限公司
    被告 3:上海携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被告 1 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2 张,收款人为
被告 2,于同日承兑,票据号码分别为:230129***6477、230129***8910,票据金额分别为 11,655.84
元、39,572 元,票据到期日分别为 2020 年 3 月 3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被告 2 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2019 年 11 月 29 日将 2 张汇票背书给被告 3,被告 3 于同日背书给原告,原告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2019 年 12 月 25 日背书给绍兴市辰骏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骏公司”)。辰
骏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2020 年 6 月 14 日就该汇票进行提示付款,但被告 1 拒不支付。
      由于上述汇票被告 1 均拒付,导致辰骏公司无法取得票据金额,后原告将该款项支付给辰骏
公司,原告取得票据权利。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 1 支付给原告票据号码为 230129***6477 的电子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人民币
11,655.84 元。并支付该款项自 2020 年 5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 LPR 计算的利息;
    (2)判令被告 1 支付给原告票据号码为 230129***8910 的电子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人民币
39,572 元。并支付该款项自 2020 年 6 月 1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 LPR 计算的利息;
    (3)判令被告 2、3 对上述 1-2 项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十九)上海迪蒙幕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起诉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上海迪蒙幕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2017 年 1 月 23 日,被告向原告发出《中标通知书》一份,通知原告中标“上海微乐服饰有
限公司新建高档服装服饰生产基地项目幕墙工程”(以下简称“幕墙工程”),中标价 11,480 万元(人
民币,下同)。随后原、被告双方签订《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新建高档服装服饰生产基地项目幕墙
工程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幕墙施工合同》”),约定以被告为建设单位,原告为施工
单位,由原告承包幕墙工程。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合同。期间被告、原告与涉案工程总包单
位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二建”)签订《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新建高档服装
服饰生产基地项目幕墙工程三方协议》,约定幕墙工程款由被告向上海二建支付,上海二建扣取相关
费用后向原告支付;原告与上海二建签订的《幕墙施工合同》仅作备案之用,不作为执行合同。
      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造价上涨,原告向被告递交签证总价达到
42,398,360.11 元。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幕墙工程的五栋产业楼陆续完成竣工验
收。随后原告开始整理分批向被告委托的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材料并等待审计结论。2020 年 7 月,上
海二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向其支付涉案工程的拖欠工程款,其中包括
幕墙工程的工程款。2021 年 6 月 4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沪 01 民初 175 号《民
事调解书》,载明确认涉案工程的结算总价仅包含幕墙工程固定包干总价 11,480 万元。
      原告主张的幕墙工程总造价为 157,198,360.11 元(幕墙合同价 114,800,000.00 元+变更签证
42,398,360.11 元),扣减被告直接向原告支付的工程款 11,480,000.00 元以及《民事调解书》的幕墙合
同包干价款 114,800,000.00 元,被告还欠付 30,918,360.11 元。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30,918,360.11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利息(以 30,918,360.11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3)判令确认原告在被告欠付的上述款项的范围内,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潭竹路 58 号上海微
乐服饰有限公司新建高档服装服饰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工程拍卖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二十)沈阳志航装饰装修有限公司起诉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沈阳万达广场商业
管理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沈阳志航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被告 1: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被告 2:沈阳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收到法院转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原被告双方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在沈阳签订了《拉夏贝尔沈阳太原街店拆除协议》,工程结束
后,被告迟迟没有给付原告拆除工程款,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讨要拆除工程款,无果。无奈原告将此
事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二被告给付原告拆除工程款 35,568 元。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拆除工程款 35,568 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尚未开庭。


    (二十一)上海浩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起诉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上海浩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因加工合同纠纷,原告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法院转
来的诉讼材料。原告提交的案件事实及理由如下:
    原告系被告的供应商,被告委托原告加工生产服装产品。2019 年 7 月 26 日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原、被告共签署 10 份《采购订单》以确定具体每单加工业务的品种、数量、单价及交货期。上
述订单签署后,原告按约向被告履行了交货义务,并向被告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原、被告实际履行上述订单的情况,被告应支付原告加工款共计人民币 1,041,887 元。但被告
仅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向原告支付加工款共计人民币 526,044 元。2020 年 7 月
28 日,因被告无法按约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原告与被告签署《三方协议》,约定被告拖欠原告上述
负债加工款的部分尾款直接抵扣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期间的房屋租金、物业费、
展示架费用,抵扣金额为 180,940.9 元。
    截止起诉日,除去被告已经抵扣的金额,被告仍拖欠原告上述服装的剩余加工款人民币 334,902.1
元未支付。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加工款 334,902.1 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 10,923.84 元(以人民币 334902.1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 2020 年 8 月 1 日暂计至 2021 年 6 月 1 日止,
并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起继续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上述 1-2 项合计人民币 345,825.94 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原告已撤诉。
       附件二: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诉讼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                                                                                                                        (仲裁)
序号    案号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请)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裁)涉及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裁类型                                                                                                                        判决执
                                                                                                             金额      情况
                                                                                                                                                                                      行情况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
                                                                 一层管理费 48,355.45 元
                                                                 (2019.4.28-2021.1.18),二层管理费
                                                                 25,991.18 元(2019.4.28-2020.12.28)
                                                                 共计 74,346.63 元,以及欠缴的电费,
                                                                 其中截止 2021 年 1 月 18 日前欠缴一                            一审判决: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
                                                                 层电费 101,577.01 元,截止 2020 年 12                          告管理费 74,036.5 元、电费 191,338.36 元;2、被告于
                                                                 月 28 日欠缴二层电费为 89,761.35 元,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管理费违约金及电
                                                                 共计 191,338.26 元;(2)判令被告承                            费违约金(一层管理费违约金以 48,105.99 元为基数,
                                                                 担逾期支付管理费的违约金,一层管                               自 2021 年 1 月 18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年利率
       (2021)
                  陕西金旅唐人                                   理费违约金 16,537.56 元;二层管理费                            10%标准计算;二层管理费违约金以 25,930.51 元为基
       陕 0112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   租赁合
 1                商业管理有限                                   违约金 10,292.51 元,共计 26,830.07        19.13    一审判决   数,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 未执行
       民初                      有限公司               同纠纷
                  公司                                           元。(按照合同约定每逾期一日支付应                             年利率 10%标准计算;一层电费违约金以 101,577.01
       23685 号
                                                                 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暂计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 月 18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
                                                                 算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并持续主张                            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二层电
                                                                 到实际偿付之日)以及逾期支付电费                               费违约金以 89,761.35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2 月 28
                                                                 的违约金,其中一层电费违约金为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报价利
                                                                 1,241.61 元,二层电费违约金为                                  率标准计算);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1,299.30 元,共计 2,540.91 元(暂算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并持续主张到实际
                                                                 偿付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
                                                                 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标准计算)。
                                                                 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租赁合同》
                                                                 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解除;2、判决被
                                                                                                                                一审判决:1、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西安四海唐人街
                                                                 告向原告支付欠缴租金 9,233.35 元,
                                                                                                                                租赁合同》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解除;2、被告于本判
                                                                 且该 9,233.35 元在被告已支付的 5 万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租赁费 9,233.35 元及违
       (2021)                                                  元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3、请求法
                  陕西旅游集团                                                                                                  约金(以 2,679.4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至
       陕 0112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   租赁合   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租金
 2                西安旅游文化                                                                              2.22     一审判决   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10%标准计算;以            未执行
       民初                      有限公司               同纠纷   的违约金 12,298.82 元,且该 12,298.82
                  产业有限公司                                                                                                  6,553.95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给付
       25058 号                                                  元在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10%标准计算);前述费用应先
                                                                 (违约金暂计算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
                                                                                                                                在被告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5 万元中予以抵扣;3、驳
                                                                 4、请求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搬运费用
                                                                                                                                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400 元,护品储存费用 197.5 元(存储
                                                                 费由 2021 加 12 月 6 日暂计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共计 597.5 元;5、本案
                                                              的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租赁合同》
                                                              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解除;2、判决被
                                                                                                                           一审判决:1、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西安四海唐人街
                                                              告向原告支付欠缴租金 40,802.22 元,
                                                                                                                           租赁合同》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解除;2、被告于本判
                                                              且该 40,802.22 元在被告已支付的 5 万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租赁费 40,802.22 元及
                                                              元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3、请求法
                                                                                                                           违约金(以 27.23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1)                                                  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租金
               陕西旅游集团                                                                                                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10%标准计算;以
    陕 0112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   租赁合   的违约金 54,363.83 元,且该 54,363.83                                                                              未执行
3              西安旅游文化                                                                             9.58    一审判决   15,525.3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至实际给付
    民初                      有限公司               同纠纷   元在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完毕
               产业有限公司                                                                                                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10%标准计算;以 25,249.69 元
    25056 号                                                  (违约金暂计算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
                                                                                                                           为基数,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
                                                              4、请求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搬运费用
                                                                                                                           照年利率 10%标准计算);前述费用应先在被告已支
                                                              400 元,护品储存费用 197.5 元(存储
                                                                                                                           付的履约保证金 5 万元中予以抵扣;3、驳回原告其他
                                                              费由 2021 加 12 月 6 日暂计至 2021 年
                                                                                                                           诉讼请求。
                                                              5 月 31 日),共计 597.5 元;5、本案
                                                              的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1)
                                                                                                                           调解: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388,368 元,该款分六期
    沪 0104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
                                                                                                                           支付: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止,
    诉前调                                                    款人民币 517,824 元及利息(以 517,824
                                                                                                                           分别于每月 28 日前支付 64,728 元;2、若被告有任何
    8801 号/                                                  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
               无锡大井印刷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     买卖合                                                                一期款项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则原告有权就原起诉金 未执行
4   (2021)                                                  给付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51.78     调解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同纠纷                                                                额 517,824 元扣除被告实际已支付金额向法院申请强         完毕
    沪 0104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制执行,不再受上述付款期限的限制;3、案件受理费
    民初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减半收取计 4,489.12 元,由原告负担(已支付);4、
    20497 号                                                  用。
                                                                                                                           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一审判决:1、被告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 1 向原告支付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633,131 元;2、被
                                                              工程款 633131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告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2021)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              618635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4 月 27
               常熟市龙瑞装                          装饰装                                                                向原告支付工程款的逾期付款(以 524,862.6 元为基
    川 0115                   司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 LPR 计算,
5              饰工程有限公                          修合同                                             63.31   一审判决   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未执行
    民初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              以及以 14496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4
               司                                    纠纷                                                                  报价利率计算,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
    4307 号                   份有限公司                      月 17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 LPR
                                                                                                                           日止);3、被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对被
                                                              计算;2、被告 2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告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支付的工程款及其
                                                              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
                                                                                                                           二审判决:1、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即:被告支付原告
                                                              向原告支付汇票金额人民币 61,912 元
    (2021)                                                                                                               票据款 61,912 元;2、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被告支
                                                     票据付   及利息(利息以 61,912 元为基数,按
    新 0104    广州誉通纺织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                                                                           付原告利息 851.24 元,且被告需以实际为还本金为基
6                                                    款请求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          6.29    二审判决                                                         未执行
    民初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数,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
                                                     权纠纷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 2020 年 2
    3101 号                                                                                                                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自 2020 年 8 月 2 日起至实际付
                                                              月 26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现
                                                                                                                           清之日的利息。
                                                              利息暂计至 2020 年 8 月 1 日为 1,019
                                                              元),合计人民币 62,931 元;2、请求
                                                              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21)                                                                                                               一审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四川爱尚绿叶                          装饰装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苏 0585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                                                                         装修款 85,283.1 元,并支付以 85,283.1 元为基数,按
7              装饰工程有限                          修合同   85,283.1 元,并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     8.53    一审判决                                                        已执行
    民初                      有限公司                                                                                     照年利率 6%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
               公司                                  纠纷     按照年利率 6%标准支付违约金。
    4118 号                                                                                                                日止的利息。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
    (2021)
                                                              款 465,050 元,支付利息 8,952 元(按              一审已判   一审判决: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
    新 0104    南京苏众帛纺   新疆通融服饰有限公     承揽合
8                                                             年 3.85%计息,自 2020 年 5 月 14 日至    47.40    决,我方   告债务 465,050 元;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未执行
    民初       织品有限公司   司                     同纠纷
                                                              2020 年 11 月 14 日,共计 6 个月),共              上诉     内支付原告利息 8,952 元。
    5044 号
                                                              计 474,002 元。
                                   合计(金额:万元)                                                  208.24
       附件三:未决诉讼案件统计表
                                                                                                                                                                                       诉讼(仲
                                                                                                                                                                      诉讼(仲裁)涉
序号       案号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请)方             诉讼仲裁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裁)进展情
                                                                                                                                                                        及金额
                                                                                                                                                                                          况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确认原、被告双方 2016 年 4 月 11 日签订的
                                                                                         《房地产租赁合同》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已经解除;2、请求判令被
        (2019)粤                                                                       告向原告返还货款 449,918.9 元;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租赁保                                一审已判
                      上海优饰服饰有
 1      0304 民初                       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证金、商业管理服务保证金、水电履约保证金、装修押金保证金、POS                 830,924.90      决,对方上
                          限公司
          52006 号                                                                       机押金共计 236,006 元;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违约停电造                                      诉
                                                                                         成损失 130,000 元;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 15,000 元;6、案件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1、判令各被告连带向原告偿付借款本金 37,400,000 欧元;
                                                                                         2、判令各被告连带向原告偿付借款利息 4,076.23 欧元;3、判令各被
                                                                                         告连带向原告偿付借款逾期利息,以 37,400,000 欧元为基数,按照年
                                                                                         利率 15%,自 2019 年 11 月 30 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暂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邢                  时计算至原告签署本起诉状之 2020 年 7 月 20 日当日,为 3,596,547.95
        (2020)沪    HTI ADVISORY
                                       加兴、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上海                  欧元);(以上第 1 至 3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时计算至原告签署本起诉
 2      01 民初 251     COMPANY                                           担保合同纠纷                                                                                311,254,681.35     未决
                         LIMITED       夏微服饰有限公司、上海拉夏企业管                  状之 2020 年 7 月 20 日当日,合计为 41,000,624.18 欧元,按照当日
             号
                                                 理有限公司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欧 元 与 人 民 币 中 间 价 1:7.9989 折 合 人 民 币 合 计
                                                                                         327,959,892.75 元)4、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办理本案产生的律
                                                                                         师费、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费、翻译费和公证费,暂计人民币 1,000,000
                                                                                         元;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
                                                                                         及保全申请费等。

                                                                                         诉讼请求:1、确认原被告租赁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解除;2、判
                                                                                         令被告支付欠缴费用 35,544.78 元及违约金 26,073.44 元;3、判令两
        (2020)粤                                                                                                                                                                     一审已判
                      广东隆生商业有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新                  被告向原告支付恢复费用 34,140 元;4、判令被告已支付的保证金
 3      1302 民初                                                         租赁合同纠纷                                                                                  95,758.22      决,我方上
                          限公司         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元不予返还;5、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费用 30%的合同
          17620 号                                                                                                                                                                         诉
                                                                                         解除违约金人民币 10,663.43 元;6、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支付本
                                                                                         案诉讼费、保全费。
                                                                                       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公司支付原告销售款 22,958,037.73 元。
                                                                                       2、请求依法判令公司支付自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期间的
                                                                                       逾期付款利息,暂算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为 4,117,700
                                                                                       元。3、请求依法判令上海乐欧在 2,802,010 元金额范围内承担支付销
                                                                                       售款的责任。4、请求依法判令上海乐欧在 422,100 元金额范围内承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
                    新疆恒鼎国际供                                                     担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责任。5、请求依法判令上海诺杏在 240,400
     (2021)新                      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诺杏(上海)
4                   应链科技有限公                                      买卖合同纠纷   元金额范围内承担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责任。6、请求依法判令公司、        27,466,581.73   未决
    01 民初 41 号                    服饰有限公司、新疆通融服饰有限公
                          司                                                           上海乐欧、上海诺杏支付本案律师费 300,000 元。7、请求依法判令
                                         司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乐欧、上海诺杏支付保全费 5,000 元。8、请求依法判令
                                                                                       公司、上海乐欧、上海诺杏支付保全保险费 85,844 元。9、请求依法
                                                                                       判令新疆通融、上海微乐就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0、请求依
                                                                                       法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第 1、2、6、7、8 项请求
                                                                                       合计金额 27,466,581.73 元。

                                                                                       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原告、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已解除;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人
                                                                                       民币(币种下同)1,062,764.00 元及逾期利息 115,563.20 元(利息暂
                                                                                       计至 2020 年 9 月 1 日,请求支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3)、请求判决
                                                                                       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推广费 65,962.00 元及逾期利息 7,792.90 元(利
                                                                                       息暂计至 2020 年 9 月 1 日,请求支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4)、请求
    (2021)沪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 362,791.10 元及逾期利息
                    上海长泰商业经
5   0115 民初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42,860.90 元(利息暂计至 2020 年 9 月 1 日,请求支付实际支付之日     3,348,795.80    未决
                    营管理有限公司
       9173                                                                            止);5)、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公共事业费(水电费、能源维护
                                                                                       费)35,768.20 元;6)、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装修期优惠租金
                                                                                       530,084.70 元;7)、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复原费 411,107.20
                                                                                       元;8)、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636,101.70 元(按租赁期三
                                                                                       个月租金之和计算);9)、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 78,000.00 元;
                                                                                       10)、请求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上述各项诉讼请求合计人
                                                                                       民币 3,348,795.80 元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上海冰茧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归还原告预付款
                                                                                       本金 13,777,600 元;2、判令被告偿付原告截止至 2020 年 6 月 4 日的
                                                                                       利息损失 1,023,478.68 元(详见利息计算清单);3、判令被告偿付原
    (2020)沪
                    上海拉夏贝尔服                                                     告自 2020 年 6 月 5 日起至预付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欠款本
6   0104 民初                            上海冰茧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14,801,078.68   未决
                    饰股份有限公司                                                     金 13,777,600 为基数,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14486 号
                                                                                       款市场报价 LPR 利率计付);4、被告北京尚铭泽贸易有限公司、冯
                                                                                       康洁对被告上海冰茧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上述 1-3 项的付款义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5、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租赁费用合计
     (2021)鄂    恒信德龙实业有
                                                                                      299,712 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恢复租赁房屋原状或支付恢
7    0105 民初     限公司武汉摩尔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299,712.00     未决
                                                                                      复费用。(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
       961 号      城管理分公司
                                                                                      律师费等费用。


                                                                                      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 24,349,707.34 元货款;
     (2021)沪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
                   上海优饰服饰有                                      特许经营合同
8    0104 民初                          上海飞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58 万为基数,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 350 万为               31,214,847.34   未决
                       限公司                                              纠纷
       15423 号                                                                       基 数 , 按 双 方 品 牌 经 营 合 同 约 定 每 日 0.3% 由 被 告 向 原 告 支 付
                                                                                      6,865,140 元逾期滞纳金;

                                                                                      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支付租金物业和能耗费 335004.5 元;2、支
     (2021)沪                                                                       付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至起诉日 2021 年 4 月 21 日止以 335,004.5 元为
                   新疆拉夏贝尔服
9    0112 民初                          上海浩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基数,按 LPR 计利息 9,422.47 元;3、请求判决违约金相当于三个月                  419,909.97     未决
                   饰股份有限公司
       19487 号                                                                       租金加三个月物业费,共计 75,483 元;4、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
                                                                                      担。

                                                                                      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于 2018 年 10 月 21 日签订的《天
                                                                                      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判决原告就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
                                                                                      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决被告一给付拖欠原告的中期结算欠款
                                                                                      11,841,016 元及其逾期付款违约金 753,087.60 元;并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以 3,552.30 元为基数,每日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实际给付清偿
     (2021)津                                                                       日;(4)、判决被告一给付拖欠原告的增项欠款 1,071,693.11 元及其
                   天津二建建筑工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公   建设工程施工
10   01 民初 415                                                                      逾期付款违约金 78,126.42 元;并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以 321.50               32,434,985.65   未决
                     程有限公司                   司                     合同纠纷
          号                                                                          元为基数,每日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实际给付清偿日;(5)、判决被
                                                                                      告一支付给原告赔偿金 9,162,755.52 元(截止到 2020 年 7 月 31 日);
                                                                                      以上三项合计 22,906,678.65 元。(6)、判决被告一支付给原告其余赔
                                                                                      偿金 9,528,307 元(截止到 2020 年 7 月 31 日);(7)、判决被告二对
                                                                                      被告一的上述付款承担担保连带给付责任;(8)、本案案件受理费、
                                                                                      财产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房屋租金、物业费、推广费及 POS 机使用费共计 817230.68 元
                                                                                   (其中,拖欠房屋租金为 601047.24 元,物业费 199,104 元,推广费
                                                                                   15,679.44 元,POS 机使用费 1,400 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期间产生的能源费 43,578 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拖欠房屋租金、物业费、推广费、POS 机
                                                                                   使用费、能源费等而产生滞纳金共计 689766.36 元(滞纳金自实际欠
     (2021)京     北京亚腾房地产
                                                                                   款之日起,以日千分之三为计算标准,暂计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后
11   0112 民初      经营管理有限公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2,414,717.04     未决
                                                                                   续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注
       21124 号           司
                                                                                   册地址迁出的违约金 691152 元(违约金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按
                                                                                   照日租金两倍暂计算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后续计算至实际迁出之日
                                                                                   止);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腾退违约金 28560 元(违约金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按照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双倍计算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6、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商铺恢复原状费用 128430 元;
                                                                                   7、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16,000 元;8、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
                                                                                   担。
                                                                                   诉讼请求:(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遵义市新蒲新区综合
                                                                                   超市(新蒲汇)房屋租赁合同》;(2)、判决被告在三日内将位于遵义
                                                                                   市新蒲新区“新蒲汇”商场 2F-10-1、2F-11-1、2F-12-1 号商铺腾空返
                                                                                   还给原告;(3)、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缴的租金 1,400.87 元及逾期
     (2021)0302   贵州瑞特尔商业                                                                                                                                       一审已判
                                                                                   违约金 1,008.06 元,物业管理费 53,056.8 元及利息 3,820.08 元,电费
12   黔民初 9626    管理有限公司遵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101,922.40     决,我方上
                                                                                   28,019.21 元及利息 2,017.38 元,共计 101,922.4 元;(4)、判决被告
         号           义分公司                                                                                                                                               诉
                                                                                   缴纳的 10,000 元保证金不予退还;(5)、如判决被告腾空并返还商铺
                                                                                   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应缴纳的总金额的千分之一
                                                                                   向原告支付房屋占用费;(6)、判决被告承担因本案产生的诉讼费、
                                                                                   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费用
                                                                                  诉讼请求:(1)、确认被告与两原告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
                                                                                  书》已经解除;(2)、被告立即将租赁商铺实际清退、清空物品、拆
                                                                                  除广告牌、恢复隔离墙、恢复、恢复至毛坯及原告一认可的良好状态
                                                                                  并完好交还给原告一;(3)、确认被告向原告一交纳的 19,599.8 元履
                                                                                  约保证金,以及向原告二交纳的 30,400.2 元履约保证金及 500 元施工
                                                                                  出入证押金(前述共计 50,499.2 元)均不予退还;(4)、被告立即向
                                                                                  原告一支付 2020 年 2 月起至 2020 年 8 月 1 日(即合同解除日)期间
                                                                                  的租金 183,380.65 元,以及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年 24%标准
                                                                                  计算,从各期当月的 6 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暂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 12,505.19 元);同时被告立即向原告一支付 2020 年 8 月 2 日
                                                                                  起至 2020 年 9 月 1 日期间的清场期租金 30,400 元以及 2020 年 9 月 2
                                                                                  日起至将租赁商铺实际清退、清空物品、拆除广告牌、恢复至毛坯及
                  深圳市联投置地                                                  原告一认可的良好状态并完好交还给原告一之日期间按每月 30,400
     (2021)粤
                  有限公司/深圳市                                                 元标准计算的场地占用使用费(暂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
13   0306 民初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616,508.74   未决
                  联投东方资产管                                                  122,613.33 元);(5)、被告立即向原告一支付在经营免租期内享受的
       12913 号
                    理有限公司                                                    对应租金 28,047.78 元,以及租金优惠期内(即 2017 年 2-7 月期间)
                                                                                  享受的对应租金 25,736.71 元,合计 53,784.49 元;(6)、被告立即向
                                                                                  原告二按照每月 15,200.1 元的标准支付从 2016 年 6 月起至 2020 年 8
                                                                                  月 1 日(即合同解除日)期间(2019 年 12 月已缴纳,应予扣除)的
                                                                                  运营管理费 125,131.14 元,以及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年 24%
                                                                                  标准计算,从各期当月的 6 月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暂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 26,464.71 元);(7)、被告立即向原告二支付 2016 年 7
                                                                                  月-2020 年 7 月期间的水电费共计 11,016.48 元,以及延期付款违约金
                                                                                  (违约金按每年 24%标准计算,从各期当月的 6 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
                                                                                  日,暂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 713.55 元);(8)、被告承担本案案
                                                                                  件受理费等一切诉讼费用。以上金额暂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计
                                                                                  为 616,508.74 元。

     (2021)皖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租金 34,820.83 元、运营
                  安徽宝业商业投
14   0102 民调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管理费 15,475.93 元、物业费 23,370 元、违约金 98,457.1 元,各项合     172,123.86   未决
                  资管理有限公司
       6380 号                                                                    计 172,123.86 元;(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原被告租赁关系解除;(2)、请求判令被告
                                                                                       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市场推广费,计算至
                                                                                       合同解除之日止,本诉状立状之日(即 2021 年 3 月 1 日),上述金额
                                                                                       暂为 1,237,307.06 元。(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下违约金:a、
                                                                                       因拖欠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市场推广费所产生的违约金(即
     (2021)粤
                    深圳观澜湖房地                                                     以 1,237,307.06 元为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每日千分之一为标准,计
15   0309 民初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1,715,689.04    未决
                    产开发有限公司                                                     算至被告付清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市场推广费之日止),在
       10184 号
                                                                                       本诉状立状之日(即 2021 年 3 月 1 日),上述违约金暂为 203,930.11
                                                                                       元。b、违法解除合同产生的违约金 200,000 元(即双倍履约保证金)。
                                                                                       (4)、判令被告补缴免租期的租金 74,451.87 元;(5)、判令履行保证
                                                                                       金由原告持有,不予退还;(6)、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
                                                                                       上暂计诉讼金额为 1,715,689.04 元。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委托开发软件预付款 150 万
                                                                                       元及支付自 2018 年 10 月 30 日起应从付款到期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
      (2021)新                                                                       计付利息,利息应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利率加 2%;
                    新疆拉夏贝尔服
16   01 知民初 43                        上海悦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合同纠纷   (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 2018 年 10 月 24 日至 25 日平台运营损    1,500,000.00    未决
                    饰股份有限公司
          号                                                                           失 20 万元损失及 2018 年 12 月 3 日起按日 0.3%的滞纳金;(3)、请
                                                                                       求判令被告支付新协议规定的违约金 150 万元;(4)、本案诉讼费用、
                                                                                       律师费、保全费等由本案诉讼引起的一起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 328,273.93 元;(2)、请求判
     (2021)云                                                                        令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 5,000 元;(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从 2020 年
                    新疆拉夏贝尔服
17   0102 民初                           昆明金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5 月 3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以 333,273.93 元为基数,      333,273.93     未决
                    饰股份有限公司
       7548 号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4)、判
                                                                                       令本案受理费等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予以承担。
     (2020)沪     南京润泽华针纺
                                         上海拉夏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两被告支付货款 13,831,736.03 元及利息;2、两被告
18   0104 民初      织科技发展有限                                      加工合同纠纷                                                                        13,842,856.03   未决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承担保全保险费 11120 元;3、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14390 号         公司

                    厦门信达物联科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南                  诉讼请求:1、支付原告货款 19,215.11 元;2、支付利息损失暂计
19                                                                      买卖合同纠纷                                                                         23,109.45      未决
                      技有限公司             京锦濯服饰有限公司                        3,894.34 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21)粤
                    中山市霞湖世家                                                     诉讼请求:1、共同支付支付货款 1,493,795 并返还保证金 50000 元;
20   2071 民初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1,577,244.00    未决
                    服饰有限公司                                                       2、支付利息;3、承担诉讼费用。
        308
                                                                                       诉讼请求:1、定做款 28,297,635 元及利息;2、被告二对被告一诉请
     (2020)沪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
                   上海品众纺织服                                                      中的 7,653,756 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3、被告三对被告一诉请中的
21   0104 民初                      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诺杏(上海)服   加工合同纠纷                                                                        28,297,635.00     未决
                     饰有限公司                                                        6,555,930 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共
       14726 号                                 饰有限公司
                                                                                       同承担。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 117,483.78 元并支付利息(自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请求权纠
22   0104 诉前调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6 日起至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计算);    117,483.78       未决
                       限公司                                               纷
       6677 号                                                                         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 55,625 元并支付利息(自 2019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请求权纠
23   0104 诉前调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年 10 月 1 日起至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计算);2、      55,625.00        未决
                       限公司                                               纷
       6667 号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沪
     0104 诉前调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 114,572.41 元并支付利息(自
       6678 号/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请求权纠
24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6 日起至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计算);    114,572.41       未决
     (2021)沪        限公司                                               纷
                                                                                       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0104 民初
       17925 号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0 元及支付利息人民币 1,120 元(以人民币 50,000.00 元为基
                                                                                       数,从 2020 年 6 月 1 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
     (2021)沪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算至 2020 年 12
                   开易(浙江)服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南
25   0104 民初                                                          买卖合同纠纷   月 31 日);(2)、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       65,208.10        未决
                   装配件有限公司           京锦濯服饰有限公司
       11478 号                                                                        币 14,088.10 元及利息(以人民币 14,088.10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起诉之日起算
                                                                                       至货款全部清偿之日止);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款项合计人民币 65,208.10 元

     (2020)沪
                   上海浩擎国际贸   新疆通融服饰有限公司/新疆恒鼎国                    诉讼请求:1、支付货款 268,650 元;2、利息计算年化 15.4%自 2020
26   0120 民初                                                            合同纠纷                                                                           288,650.00       未决
                     易有限公司           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年 7 月 1 日起;3、律师费 2 万元;4、两被告连带责任。
       21387 号
     (2021)新
                   山东依时尚服饰                                                      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货款总额为 418,466.2 元及立案之日起到实
27   0104 民初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418,466.20       未决
                     有限公司                                                          际还款止银行贷款利息
       5464 号

     (2021)新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 465,050 元,支付利息 8,952
                   南京苏众帛纺织                                                                                                                                           一审判决,
28   0104 民初                            新疆通融服饰有限公司          承揽合同纠纷   元(按年 3.85%计息,自 202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     474,002.00
                     品有限公司                                                                                                                                             我方上诉
       5044 号                                                                         共计 6 个月),共计 474,002 元。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 164,220 元并支付利息(自 2020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请求权纠
29   0112 民初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年 2 月 12 日起至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计算);2、       164,220.00   未决
                       限公司                                              纷
       23224 号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 2 支付欠款 207,915 元;(2)、依法判
                                                                                      令被告 2 支付违约金 1,337 元;计算方式:207,915×61 天(2020 年
     (2021)新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365 天×3.85%=1,337 元;(3)、依
                   黄山东明服饰有   新疆恒鼎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30   0104 民初                                                         承揽合同纠纷   法判令被告 2 支付自 2021 年 1 月 16 日至被告 2 实际履行期间违约金      210,252.00   未决
                       限公司             新疆通融服饰有限公司
       6275 号                                                                        (计算方式:欠款金额×欠款天数/365 天×3.85%);(4)、依法判令
                                                                                      被告 1 对上述结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5)、依法判令 2 被告支付财
                                                                                      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1,000 元;上述 1、2、5 项合计:210,252 元。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 56,851.41 元并支付利息(自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请求权纠
31   0104 诉前调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2 日起至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计          56,851.41    未决
                       限公司                                              纷
       12365 号                                                                       算);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 203,667 元并支付利息(自 2019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请求权纠
32   0104 诉前调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年 10 月 12 日起至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计算);2、      203,667.00   未决
                       限公司                                              纷
       12366 号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 167,834.55 元并支付利息(自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请求权纠
33   0104 诉前调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2 日起至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计          167,834.55   未决
                       限公司                                              纷
       12362 号                                                                       算);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 170,488.98 元并支付利息(自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请求权纠
34   0104 诉前调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5 日起至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计算);     170,488.98   未决
                       限公司                                              纷
       13928 号                                                                       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 30,578.45 元并支付利息(自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请求权纠
35   0104 诉前调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5 日起至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计算);     30,578.45    未决
                       限公司                                              纷
       13237 号                                                                       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 112,000 元并支付利息(自 2019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请求权纠
36   0104 诉前调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年 11 月 5 日起至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计算);2、       112,000.00   未决
                       限公司                                              纷
       13235 号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设备及安装款第四期 172,794.3 元,第
     (2021)沪                                                                        五期质保金 101,199.7 元,合计 273,994 元;(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
                   上海超志沐浴设                                       票据请求权纠
37   0104 诉前调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金 23,837.48 元(以应付未付设备及安装款 273,994 元为基数,自 2018         273,994.00     未决
                     备有限公司                                             纷
       12781 号                                                                        年 12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4.3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共
                                                                                       计 297,831.48 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21)苏
                   江苏舜天服饰有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461,915.08 元;(2)、
38   0115 民初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加工合同纠纷                                                                             461,915.08     未决
                       限公司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7822 号

     (2020)苏                                                                                                                                                               一审已判
                   微山县大奔纺织   江苏海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诺杏(上                  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 65,255.6 元及该款自
39   0191 民初                                                            票据纠纷                                                                               65,255.60    决,海企国
                     有限公司               海)服饰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5297 号                                                                                                                                                                  际上诉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249,768.45 元,并支
     (2021)浙
                   浙江西格玛服饰                                                      付该货款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40   0681 民初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49,768.45     未决
                     有限公司                                                          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
       9567 号
                                                                                       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240,213 元并支付相应的
                                                                                       逾期付款利息 23,205.09 元(逾期付款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一年期 LPR 利率双倍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之
     (2021)沪                                                                        日,起诉时暂计算至 2021 年 7 月 10 日,具体计算方法为,其中:37,164
                   桐乡市联鑫皮草
41   0104 诉前调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元自 2020 年 3 月 10 日起算计 3,802.44 元,116,729 元自 2020 年 3 月      263,418.09     未决
                   有限责任公司
       15613 号                                                                        20 日起算计 11,696.89 元,20,128 元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起算计 2,563.05
                                                                                       元,116,729 元自 2020 年 3 月 20 日起算计 5,142.70 元,起诉时合计
                                                                                       逾期付款利息为 23,205.09 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1)辽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 227,750.06 元(6 月 7
                   沈阳铁西万达商                                       房屋租赁合同
42   0102 民初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日至 7 月 20 日);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空铺期间的租金损失              714,936.68     未决
                     业有限公司                                             纠纷
       2591 号                                                                         487,186.62 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21)新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输费 83,109.94 元,保证金
                   福建沃客供应链                                       公路货物运输
43   7101 民初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3,000 元,共计 213,109.94 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            213,109.94     未决
                   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699 号                                                                          息,按年利率 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损失。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租金合计 267,520 元整;2、请
     (2021)沪                                                                        求判令被告支付从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违
                   新疆拉夏贝尔服
44   0112 民诉前                          南通呈业服装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约金暂计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为 698,232.72 元(以 267,520 元为基数,      965,752.72     未决
                   饰股份有限公司
     调 26481 号                                                                       以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三缴纳滞纳金;逾期时
                                                                                       间超过 15 日的,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五滞纳金。)3、判令
                                                                                       本案受理费等所有诉讼费(包括保全费)由被告方予以承担。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租金合计 34,794.40 元;2、请
                                                                                       求判令被告支付从 2020 年 8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违
     (2021)沪                                                                        约金暂计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 63,499.78 元(以 34,794.40 元为基数,
                   新疆拉夏贝尔服
45   0112 民诉前                       上海允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以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三缴纳滞纳金;逾期时            98,294.18    未决
                   饰股份有限公司
     调 26482 号                                                                       间超过 15 日的,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五滞纳金);3、请求
                                                                                       判令被告支付提前解约违约金共计 6,417 元;4、判令本案受理费等
                                                                                       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租金、电费合计 112,305.42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
     (2021)沪
                   新疆拉夏贝尔服                                                      金。违约金暂计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为 127,127.36 元(以 112,305.42
46   0112 民诉前                          上海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239,432.78   未决
                   饰股份有限公司                                                      元为基数,以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三缴纳滞纳
     调 26484 号
                                                                                       金;逾期时间超过 15 日的,每天按逾期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五滞纳金);
                                                                                       3、判令本案受理费等所有诉讼费(包括保全费)由被告方予以承担。
                                                                                       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753,959.02 元并赔偿
                                                                                       利息损失(以 94687.02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1 月 9 日起;以 222,472
     (2021)沪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1 月 13 日起;以 436,800 元为基数,自 2018
                   温州市庄威服饰
47   0104 民初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承揽合同纠纷   年 12 月 14 日起;利息损失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843,463.99   未决
                     有限公司
       24255 号                                                                        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上浮 30%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
                                                                                       计算至 2021 年 4 月 10 日,利息损失为 89,504.97 元;2、依法判令本
                                                                                       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 1 签订的《襄阳四季城租赁合同》、
                                                                                       《襄阳四季城三方协议》、《补充协议》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解除;2、
                                                                                       请求确认被告 1 与被告 2 之间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关于被告 1 在原告
                                                                                       处的保证金 2 万元的债权转让无效;3、判令被告 1、被告 2 支付原
                                                                                       告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的店铺租金、管理费共计
                                                                                       82,713.63 元(店铺租金 11,550.76 元,管理费 71,162.87 元);4、判
                                                                                       令被告 1、被告 2 支付因未及时交付店铺租金、管理费、其他费用等
     (2021)鄂
                   襄阳亿景房地产                                                      而产生的滞纳金(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以所欠总额 82,713.63 元为
48   0606 民初                      公司/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                                                                           177,332.48   未决
                   开发有限公司                                                        计算基数,按每天加收 0.5%的标准计算滞纳金至被告履行完所有应
       7442 号
                                                                                       付款项止);5、判令被告 1、被告 2 支付合同解约赔偿金 94,618.85
                                                                                       元(违约金计算标准为:3 个月的租金 74,618.85 元加上保证金数额
                                                                                       20,000 元);6、判令被告 1、被告 2 在判决生效 10 个工作日内,将
                                                                                       其以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址的证书执照以注销或变更,并将上述注销
                                                                                       或变更的证明提交原告备案,若被告拒绝或逾期,则每逾期一日,则
                                                                                       按照过去一年平均月租金的 0.5%向原告支付违约金;7、判令上述被
                                                                                       告承担本案诉讼受理费、律师费。
                  东莞市政宏织造                                                     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17,847,786.85 元;2、依
49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加工合同纠纷                                                                     17,847,786.85   未决
                    有限公司                                                         法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上海华芬服饰有
50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加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310,996.00 元。                 310,996.00     未决
                      限公司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 114,550 元,并支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付款请求
51   0112 民初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付利息(自 2019 年 9 月 10 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114,550.00     未决
                      限公司                                            权纠纷
       32696 号                                                                      的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 92,460 元,并支付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付款请求
52   0112 民初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利息(自 2019 年 9 月 10 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92,460.00      未决
                      限公司                                            权纠纷
       32695 号                                                                      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沪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 119,669.8 元,并支
                  南通呈业服装有                                      票据付款请求
53   0112 民初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付利息(自 2019 年 9 月 10 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119,669.80     未决
                      限公司                                            权纠纷
       32694 号                                                                      的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1)新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货款 302,413 元,并支付以 302,413
                  常熟市古里镇淼
54   0104 民初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承揽合同纠纷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照年利率 6%计     302,413.00     未决
                  泉老陈沙发厂
       10547                                                                         算的违约金。

                                                                                     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退还原告《加工承揽合同》项下保证金
     (2021)新
                  无锡瑞德纺织服                                                     487,894.6 元,并向原告支付利息(自 2019 年 8 月 29 日起至实际给
55   0104 民初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505,403.33     未决
                  装设计有限公司                                                     付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
       10833 号
                                                                                     算,暂计算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为 17,508.73 元)。

      (2021)宁
                  银川新华联房地                                      房屋租赁合同   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租金及物业费
56   0106 民初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60,715.06     未决
                  产开发有限公司                                          纠纷       160,715.06 元;2、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11331 号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 1 支付给原告票据号码为 230129***6477 的
     (2021)沪
                  绍兴市卡乐纺织   公司/上海尚荣服装面辅料有限公司/   票据追索权纠   电子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人民币 11,655.84 元。并支付该款项自 2020
57   0120 民初                                                                                                                                           11,655.84     未决
                    品有限公司         上海携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纷         年 5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 LPR 计算的利息;2、判令被告 2、
       18976 号
                                                                                     3 对上述 1 项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 1 支付给原告票据号码为 230129***8910 的
     (2021)沪
                  绍兴市卡乐纺织   公司/上海尚荣服装面辅料有限公司/     票据追索权纠   电子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人民币 39,572 元。并支付该款项自 2020 年
58   0120 民初                                                                                                                                            39,572.00      未决
                    品有限公司         上海携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纷         6 月 1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 LPR 计算的利息;2、判令被告 2、3
       18980 号
                                                                                       对上述 1 项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30,918,360.11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利息(以 30,918,360.11 元为基数,按
     (2021)沪                                                                        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 2020
                  上海迪蒙幕墙工                                        建设工程施工
59   0112 民初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年 9 月 15 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3、判令确认原告在被告欠付   30,918,360.11    未决
                  程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36974 号                                                                        的上述款项的范围内,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潭竹路 58 号上海微乐服
                                                                                       饰有限公司新建高档服装服饰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工程拍卖或折价
                                                                                       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1)辽
                  沈阳志航装饰装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沈阳    建设工程施工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拆除工程款 35,568 元;2、诉讼
60   0102 民初                                                                                                                                            35,568.00      未决
                    修有限公司         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费用由被告承担。
       13899 号

                                                                合计(金额:元)                                                                        530,438,078.99
       附件四:银行账户冻结明细表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冻结金额(元)

 1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部         3651***114    一般户           27,155,774.48

 2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7312***656    一般户           16,239,366.00

 3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0000***785    基本户            9,350,893.34

 4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865    一般户            8,565,762.09

 5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部         3651***907    一般户            5,305,500.60

 6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3926***312    基本户            4,104,384.77

 7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773    基本户            3,760,794.23

 8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支行                   9814***877    一般户            3,462,083.31

 9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940    一般户            2,619,676.93

10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714    一般户            2,561,158.91

 11     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794    基本户            2,494,044.13

12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3296***097    一般户            2,393,507.53

13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天津***支行                       1200***349    基本户            2,346,074.71

14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112    一般户            2,023,134.13

15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429***678    一般户            1,895,230.84

16      新疆通融服饰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8020***982    一般户            1,473,152.49

17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605    基本户            1,394,106.55

18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部         3651***048    一般户            1,300,577.10

19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711    一般户            1,207,808.45
20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部     3651***318       一般户         1,196,782.77

21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部     3651***807       一般户         1,092,236.12

22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行         7150***011       一般户         1,042,474.19

23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020***157       基本户         1,020,851.93

24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0206***533       一般户          989,465.37

25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支行                       1158***376       基本户          885,797.60

26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部     3651***661       一般户          862,713.45

27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679       一般户          845,467.15

28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7312***742       一般户          752,614.88

29   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804       一般户          723,876.03

30   上海朗赫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部     3651***400       一般户          692,707.29

31   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323       一般户          666,814.22

32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509       一般户          616,230.92

33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956       一般户          592,331.69

34   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部     3651***825       一般户          523,648.70

35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520***395       一般户          500,746.38

36   新疆通融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549       一般户          474,002.00

37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768   A 股募集资金专户    438,167.47

38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433       一般户          436,464.92

39   上海崇安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687       一般户          391,327.56

40   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923       一般户          370,731.36
41   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442***962    一般户   369,155.26

42   成都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成都市***室         4402***012    基本户   363,915.71

43   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169***578    基本户   315,257.15

44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172    一般户   296,085.80

45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支行               9814***885    一般户   277,923.28

46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119***802    一般户   266,579.61

47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3724   一般户   259,609.40

48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020***655    一般户   255,919.57

49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091    一般户   255,056.32

5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572***220    一般户   203,415.52

51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支行                     3100***426    一般户   162,897.95

52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181    一般户   137,796.64

53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1219***902    一般户   117,609.26

54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020***678    一般户   115,982.92

55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615    一般户   103,117.27

56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1219***701    一般户    96,745.55

57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行       0000***342    一般户    69,572.16

58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部     3651***743    一般户    68,766.95

59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502    一般户    66,965.92

60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银行***支行                   5013***024    一般户    62,070.03

61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银行***支行                   3246***741    一般户    60,064.33
62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020***663   一般户   56,371.97

63   上海朗赫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546***460   一般户   53,566.45

64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部                 1001***290   一般户   43,824.01

65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1219***703   一般户   43,617.17

66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53***356    一般户   41,527.78

67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支行               9814***932   一般户   39,138.74

68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145   一般户   36,955.00

69   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416***251   一般户   33,910.11

70   北京拉夏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   1903***123   一般户   32,902.00

71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1219***802   一般户   30,553.48

72   成都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502   一般户   28,943.18

73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3296***934   一般户   28,772.66

74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行     3105***935   一般户   28,059.51

75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479***655    一般户   27,094.28

76   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802   一般户   26,628.07

77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157   一般户   23,924.52

78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020***893   一般户   23,884.01

79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7012***580   一般户   21,925.12

80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支行               9814***186   一般户   21,376.25

81   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5319***301   一般户   19,990.80

82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9550***318   一般户   18,764.79
83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3296***926   一般户   17,389.11

84    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支行               9814***257   一般户   16,128.34

85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351***204   一般户   15,506.92

86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1205***225   一般户   15,430.29

87    上海朗赫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935   一般户   13,980.55

88    成都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020***901   一般户   11,912.56

89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6230***888   一般户   11,466.69

90    上海崇安服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803   一般户   10,896.34

91    上海崇安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364***887   一般户   10,679.68

92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9990***802   一般户    9,868.44

93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1219***701   一般户    9,435.44

94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806   一般户    8,837.16

95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3105***170   一般户    8,482.41

96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行       0000***094   一般户    8,138.28

97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263   一般户    7,812.61

98    上海崇安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020***604   一般户    6,636.38

99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9550***138   一般户    6,624.70

100   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3296***900   一般户    6,524.56

101   上海崇安服饰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119***802   一般户    6,266.56

102   北京拉夏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       1101***101   基本户    5,520.31

103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020***671   一般户    4,930.66
104   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1219***101       一般户         4,884.48

105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321       一般户         4,855.56

106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3105***020       一般户         3,873.86

107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支行               9814***067       一般户         2,815.62

108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部     3651***779   H 股募集资金专户   2,404.59

109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支行                   4442***355       一般户         1,984.16

110   成都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支行                   4481***45        一般户         1,911.07

111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020***679       一般户         1,592.82

112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377***426       一般户         1,457.41

113   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345       一般户          971.91

114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部                 2900***662       一般户          460.12

115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1219***504       一般户          296.45

116   新疆通融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银行***支行                   5013***763       一般户          290.75

117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546***654       一般户          229.26

118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行         7150***011       一般户          171.12

119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   7501***291       一般户          100.18

120   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020***612       一般户           96.55

121   北京拉夏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562       一般户           41.00

122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978       一般户           28.06

123   上海朗赫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002       一般户           20.56

124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449       一般户           20.35
125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731   一般户           16.78

126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4020***689   一般户           13.41

127   北京拉夏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232   一般户             9.01

128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3296***918   一般户             4.43

129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行         7150***011   一般户             2.31

130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060   一般户             0.23

131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行       1740***012   一般户                -

132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行       1740***011   一般户                -

133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银行***支行                   5993***896   一般户                -

134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支行               7628***226   一般户                -

135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640   一般户                -

136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支行                   3100***384   一般户                -

137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支行               9814***265   一般户                -

138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         0000***671   一般户                -

139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1219***101   一般户                -

140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0206***525   一般户                -

141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支行                 4468***397   一般户                -

142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622   一般户                -

143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8110***658   一般户                -

                                                      合计                                       119,615,739.13
       附件五:子公司股权冻结明细表

序号               案号/通知文号                执行金额(万元)          被冻结股权的子公司      被冻结股权数额(万元)            执行法院
 1        (2020)沪 01 民法执初字第 251 号               31,125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苏 06 法执保字第 50 号                 8,337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拉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0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3          (2020)沪 0104 法第 2129 号                  7,450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1,00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拉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00
 4          (2020)沪 0104 法第 3123 号                  3,382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1,000
 5       (2020)法执沪 0104 执字第 4395 号               1,839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1,04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1,000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6       (2020)法执沪 0104 执字第 1977 号               1,76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拉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00
                                                                   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                              2,000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7          (2020)沪 0104 法第 4874 号                  1,48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8      (2020)沪 0104 民法执初字第 13515 号             1,391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020)沪 0104 民初 16077 号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1,755
            (2020)沪 0104 民初 17608 号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9                                                        1,217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020)沪 0104 民初 17608 号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000
            (2020)沪 0104 民初 17608 号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1,000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000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1,000
10           (2020)沪 0104 执 2065 号                   1,06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11      (2020)沪法执 0104 民初字第 4214 号                915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50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500
                                                   上海朗赫服饰有限公司             500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12    (2020)沪 0104 法执执字第 2145 号     84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000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1,000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13    (2020)沪 0104 法执执字第 3735 号     782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000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1,000
14    (2020)沪 0104 法执执字第 2129 号     750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拉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00
                                                   上海拉夏娜芙服饰有限公司       1,300
15   (2020)沪 0104 法执民初字第 14521 号   722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50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000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1,000
16        (2020)沪 0104 执 2615 号         648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1,000
                                                   上海拉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00
                                                   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           2,000
                                                   嘉拓(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00
17    (2020)法执沪 0104 执字第 2385 号     623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北京拉夏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5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           1,040
                                                   上海拉夏娜芙服饰有限公司       1,300
                                                  上海拉夏贝尔休闲服饰有限公司     500
                                                  上海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500
                                                  上海朗赫服饰有限公司             500
                                                  上海崇安服饰有限公司           1,275
                                                  太仓夏微服饰有限公司             500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18    (2020)沪 0104 法执执字第 3766 号    619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000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1,000
19       (2020)浙 0483 民初 789 号        508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530    浙江桐乡市人民法院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20    (2020)沪 0104 法执执字第 3768 号    421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000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1,000
21        (2020)沪 0104 执 1715 号        382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22    (2020)沪 0104 法执执字第 3767 号    31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000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1,000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23       (2020)沪 0104 法第 4583 号       235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000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1,000
24        (2020)沪 0104 执 2390 号        209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25        (2021)沪 0104 法第 551 号         39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6   (2020)浙 0483 法执民初字第 1571 号   34    上海拉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00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27        (2021)沪 0104 执 3517 号        191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50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8      (2021)沪 0104 法执字第 2458 号       未知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9,500
29   (2020)沪 0104 民法执初字第 21771 号     未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1,000
                                                      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               1,000
30        (2021)浙 0483 法第 1213 号         未知   上海拉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00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31         (2020)新 01 执保 168 号           未知   新疆通融服饰有限公司               1,900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32         (2020)新 01 执保 167 号           未知   新疆通融服饰有限公司               1,9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33     (2020)沪 0104 法执执字第 2358 号      未知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5,000               徐汇区人民法院
     执行金额合计(人民币:万元)            67,28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