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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拉夏: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 拉夏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因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数,公司
A 股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
计 2021 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 亿元到-16 亿元。若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 A 股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由
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的保留意见目前尚未消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可能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A 股股票
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存在被申请破产清算的风险:此前有四位债权人向新市区法院申请
公司破产清算,新市区法院认为其不具有管辖权,裁定不予受理。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除已上诉的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外,不排除其他三位债权人向乌鲁
木齐中院提起上诉的可能性,亦不排除相关债权人再次向其他人民法院申请公司
破产清算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上诉的任何裁定,本次
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如最终相关法院受理公司破产
清算申请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
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流动性及持续经营风险: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 A 股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持续经营亏损,
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活动及偿还到期债务带来的现金支出压力,公司目前面临较
大的现金流压力和债务集中兑付风险。
    诉讼及资产冻结风险: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累计涉及未决诉讼
案件涉案金额约为 4.63 亿元,涉及已决诉讼案件尚未执行金额约为 19.7 亿元。
因涉及较多诉讼案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 145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
约为 1.09 亿元;公司下属 17 家子公司股权被冻结,被冻结股权的权益数额合计
约为 107,565 万元;因涉及多项诉讼案件影响,导致公司 4 处不动产(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合计约为 16.39 亿元)被轮候查封,上述事项对公司资
金周转及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且不排除后续新增诉讼案件或有公司其他
资产被冻结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市区法院”)寄送的
公司债权人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大”)对(2021)新
0104 破申 4 号《民事裁定书》的上诉状。
       此前有四位债权人向新市区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因新市区法院认为
其不具有管辖权权利,裁定不予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上诉的浙江中大
外,不排除其他三位债权人向乌鲁木齐中院提起上诉的可能性,亦不排除相关债
权人再次向其他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法院
有关本次上诉的任何裁定,本次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若债权人的破产申请被相关法院受理,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的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
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2 年 2 月 14 日,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拉夏贝尔”)收到新市区法院寄送的公司债权人浙江中大对(2021)新 0104
破申 4 号《民事裁定书》的上诉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被申请破产清算概述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从新市区法院转寄的材料获悉,公司债权人嘉兴
诚欣制衣有限公司、海宁红树林服饰有限公司及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向其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拉夏贝尔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43)。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新市区法院转来的《债权人破产申请书》,获
悉新增债权人平湖市宇荣服饰有限公司向其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新增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60)。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新市区法院寄送的(2021)新 0104 破申 4 号、
(2021)新 0104 破申 5 号、(2021)新 0104 破申 6 号、(2021)新 0104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新市区法院认为其不具有管辖权利,对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
限公司、嘉兴诚欣制衣有限公司、海宁红树林服饰有限公司及平湖市宇荣服饰有
限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拉夏
贝尔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2)。

二、 浙江中大上诉理由
    根据浙江中大之《上诉状》称,新市区法院(以下称“一审法院”)在被上
诉人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上诉人”)的主要办事机构
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仍裁定对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
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的理由为“被申请人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住所地并不在本院辖区,本院不具有管辖权利”。一审法院在裁定中提及了
被上诉人的两处住所地:一处为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 2700 号 50 号 4 号楼 10
楼;另一处为(2021)新 0104 民初 5464 号民事案件中,被申请人新疆拉夏贝尔
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其住所地为上海市徐汇区漕溪路。对于被上诉人的主要办
事机构所在地,一审法院提出两处地址并且未予以明确,属于法人主要办事机构
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应当以新疆
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地或注册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创新广场
的 D 座 20 层 2008 室)确定管辖法院,因此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对新疆
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案件应当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三、 浙江中大上诉请求
    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1)新 0104 破申 4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裁定受
理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对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

四、对公司的影响
    此前有四位债权人向新市区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因新市区法院认为其不
具有管辖权权利,裁定不予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上诉的浙江中大外,
不排除其他三位债权人向乌鲁木齐中院提起上诉的可能性,亦不排除相关债权人
再次向其他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法院有关
本次上诉的任何裁定,本次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
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此前有四位债权人向新市区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并被新市区法院裁
定不予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上诉的浙江中大外,不排除其他三位债权
人向乌鲁木齐中院提起上诉的可能性,亦不排除相关债权人再次向其他人民法院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上诉的任何裁定,
本次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2、若债权人的破产申请被相关法院受理,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将被上海证券
交易所终止上市。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有关
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