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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晖集成:圣晖集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3-03-10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3-005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343,069,580.00 元(含 9%增值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合同三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约或订单的约定执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此次日常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圣晖系
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晖集成”)的业务发展,可
以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
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
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
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与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限于保密
义务,不披露其全称)、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承包方”,限于保密义
务,不披露其全称)签订《合同》。近日,公司作为分包方,与客户、总承包方
签订《补充协议》。依据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该
合同属于信息披露范围之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披露依据及审议程序情况

    (一)披露依据

                                     1
    根据圣晖集成《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达到下列披露
标准之一的,应及时披露:
    1、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不低于 2 亿元的;
    2、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无需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及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与客户、总承包方签订《合同》。近日,经三方友好
协商,总承包方与圣晖集成就《合同》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1、发包方:某技术有限公司
    2、总承包方:某建设有限公司
    因本次交易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且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故不予
披露交易对手方(即发包方和总承包方)的具体情况。
    3、公司及子公司均与该客户及总承包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
关联交易。

    三、《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各方
    总承包方:某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方:某技术有限公司
    分包方: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概况
    发包方及总承包方同意委托分包方按照和根据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合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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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规定、工料清单及合同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工程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方同
意接受此委托。
    2、分包合同价款
    分包方实际承担之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140,290,302.00元(含9%增值税)。
    3、付款条件:
    (1)协议总价的10%为预付款;
    (2)每月申请一次进度款,每次支付当期已完估值的85%;
    (3)各专业联合调试后,竣工验收前,全部付款至发包方及测量师认可的
预计结算金额的85%;
    (4)竣工验收完成后,凭《工程竣工证书》可支付至发包方认可预计结算
金额的90%,若分包单位对验收问题整改及时性、变更费用处理进展及竣工资料
移交得到发包方认可的,则该比例可上调至92.5%;
    (5)结算完成后,全额支付除未到期返还的保修金外其余款项;
    (6)协议总价的3%,实际竣工验收通过后一年,经发包方评审后可返还50%
的保修金,剩余的保修金待保修金保留期结束(自实际竣工验收完成后24个月)
并提供《保修金保留期满证书》后支付。
    4、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本分包工程实施期间,
竣工后或放弃后,或终止分包合同关系(无论是违约还是其他情况)后,如果总
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产生纠纷或分歧,这种因本分包合同或与此相关所产生
的问题与争议,无论是何种性质,任何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涉及的纠纷
或分歧。如果双方无法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只能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以诉讼的方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并由其最后决定。如中华人民共
和国没有可适用法律,则人民法院应依照合同的条款及一般被接受的国际惯例而
决定合同双方的权利。
    5、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各方约定并同意,本合同签订地为深圳市龙岗区。
    (三)《补充协议》主要条款
    1、合同价格:人民币202,779,278.00元(含9%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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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同之生效、终止及解除
    合同三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除上述约定外,其他主要条款与《合同》一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日常经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可以对公司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
合同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
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
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
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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