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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晖集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08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由 3 名成员组
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卫华先生、顾海兰女士以及非独立董事梁进利先生,其中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顾海兰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
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2022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议
                                  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制度声
                                  明书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                3.《关于审议修订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2022 年 3
   1    委员会第十                4.《关于审议 2019、2020、2021 三年度
                       月3日
         五次会议                 财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
                                  及 2021 年度合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
                             及 2021 年度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
                             及 2021 年度原始财务报表和申报财务报
                             表的差异比较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
                             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安排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预计担保总额
                             度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控股子公司间资金贷与的议案》
                             14.《关于审议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且持股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间担保的
                             议案》
                             1.《关于审议更正公司 2019-2021 年度财
                             务报表并修订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第一届审计
                 2022 年 5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期间中期财务报表的
2   委员会第十
                 月 27 日    议案》
     六次会议
                             3.《关于提请董事会追认公司与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间担保明细的议案》
3   第二届审计   2022 年 8   1.《关于审议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委员会第一    月3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中期财务报表的
          次会议                  议案》
                                  1.《关于提请董事会追认公司与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间担保明细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间资金贷与的议案》
                                  3.《关于预计金融衍生性商品交易额度的
        第二届审计
                     2022 年 10   议案》
   4    委员会第二
                      月 27 日    4.《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次会议
                                  5.《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备
                                  用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
根据财务审计工作与其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
和审计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参与审计的
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
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证监会的相关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结合最新的监
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工作,全面细致地加强内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
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
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
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
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
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
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
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
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
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
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