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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通集团:申港证券关于汇通集团2021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2-04-09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汇通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95 号文核
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
定,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汇通集团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自上市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代表人:董本军、刘刚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3 月 21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现场检查人员:董本军、刘刚、杨丹悦、林伟昕

    现场检查手段:现场检查人员结合汇通集团的实际情况,认真审阅公司相
关制度;访谈公司相关人员;查看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复核和查阅公司资料,
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公
司的经营情况等进行了逐项检查,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
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检查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核对了公司相关
公告,并查阅了公司其它内控制度。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
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汇通集团现有的内部制度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涵
盖了公司财务管控、人力资源、运营控制、资产管理、内部监督等各个管理环
节,公司内控制度运营有效的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检查了公司公告、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
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经检查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汇通集团不存在大股东
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资源情况,也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情况,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检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等文
件,保荐机构认为,汇通集团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使用
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上市后相关交易合同、披露等资料,并与高管进
行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市后未对外担保,涉及的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等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
况。

       (六)经营状况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6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76.17 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1.24%和 13.05%,主要系 2021 年四季度公司应收账
款回收情况不及预期导致减值损失增加,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投资建设类项
目公司受疫情影响经营亏损导致投资亏损增加所致。

   除上述营业收入略有下滑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
发生重大变化,管理层及核心业务人员稳定,未出现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的事项,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并核对了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保荐机构
认为,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
的情形。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避免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若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履行相应的决策
程序且定价公允;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准确、完
整、及时;应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计划一
致。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本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报告
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公司和审计机构对现场检查予以了良好的配合,回复相关问题提供相应文
件,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了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汇通集团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
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关联方违规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违规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
致;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
况正常。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董本军                   刘 刚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