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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通集团:汇通集团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3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晶女士主持召开,董事会秘

书吴玥明先生列席参会。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1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

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

(含 36,0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

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6,000.00 万元

(含 3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徐水区 2021-2022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
  1                                                      62,665.00           15,000.00
          水置换项目(EPC)
          保定市清苑区旧城区改造提升工程
  2       (城市双修)四期项目之(道路改                 22,132.79           15,000.00
          造提升工程四期)总承包
          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
  3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                 92,802.59            6,000.00
          大道以北)总承包
                      合计                              177,600.38           36,000.00

      注:1、项目投资总额为发行人与业主方签署的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价;

      2、保定市清苑区旧城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双修)四期项目之(道路改造提升工
程四期)总承包项目系发行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的项目,发行人负责除交通工程外
的全部施工工作及本项目全部预算编制工作,工程费用约为 21,010.62 万元。
      3、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
总承包项目系发行人作为联合体参与方参与,联合体牵头人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
总院有限公司,其他联合体参与方包括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
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负责 C 施工作业区的建设工程,工程费用约
为 12,644.23 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

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

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3
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

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

状况等因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

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

归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4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

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

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

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忠强、张忠山、张籍文、张中奎将其合法拥有的部

分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

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质权人代理

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
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
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6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

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0,每股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

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0-D;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

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

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

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

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

                              7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

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

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同

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8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

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的数量;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

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

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

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9
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

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

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10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
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

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

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

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

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11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

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

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

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

回售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

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

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

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十六)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

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

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
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
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

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仍出现认购不

足,则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13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

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

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

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

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

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
    (2)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

的主要内容;

    (3)拟修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

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

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

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

                             15
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

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

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1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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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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