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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通集团:汇通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6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作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竞
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我们一
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规模
和内容等相关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
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的未来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

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
的分析及相关填补措施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我们一致同意
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合理保护了债券持有人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
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相关内容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同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
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余顺坤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查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余顺坤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也不存在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
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补充确认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规定将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工程
施工业务运营资金,且已按要求完成募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不存在违规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