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通集团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核查意见2022-10-28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95号)文件《关于核准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6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70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8,3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41,356,784.05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
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100Z006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
年12月28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 8,472.00 3,000.00
2 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 48,457.09 11,602.20
合计 56,929.09 14,602.2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部分设备情况
(一)调整部分设备的必要性
由于项目施工的需求变化,导致部分设备的需求量发生变化,原计划的施工
设备数量和类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所以公司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对募投项
目部分设备选型进行优化配置,以保证募投项目的整体效益进一步拓展、提高公
司施工作业效率。此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设备的价格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二)募投项目部分调整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调整上述“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的部分设备,本次调整不涉及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用途等调整。涉及具体调整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 序
名称 生产能力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种类 号
专用 1 沥青拌合楼 生产能力 320t/h 4000 型 台、套 1 1020 1020
设备 2 沥青摊铺机 最大摊铺宽度 12.5m 2100-3L 台 4 365 1460
通用
3 装载机 斗容量 3m 50 型 台 2 30 60
设备
合计 - - - - - 7 - 2540
调整后拟采购设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 序
名称 生产能力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种类 号
1 沥青拌合楼 生产能力 400t/h 5000 型 台、套 1 1736.4 1736.4
专用 最大摊铺宽度
2 沥青摊铺机 SSP125C-8 台 2 134 268
设备 12.5m
最大摊铺宽度
3 沥青摊铺机 SSP90C-8 台 2 128 256
12.5m
4 装载机 斗容量 2.8m LG853NG 台 2 29.8 59.6
通用 5 装载机 斗容量 4.2m LG863NS 台 4 43 172
设备 6 装载机 斗容量 4.2m LG863NG 台 1 29.5 29.5
7 装载机 工作质量 3.4t XC750K 台 1 18.5 18.5
合计 - - - - - 13 - 2540
部分设备调整,不会影响本项目的产品和应用领域。调整后的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不变,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变化。实际投入过程中,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三)本次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上述“购置工程施工设备项目”的部分设备,不涉及募投项目
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用途等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本次调整可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科学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确
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三、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工程施工设备
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汇通集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不涉及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用途等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
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本次调整可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
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
见,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对汇通集团本
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