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汇通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3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作为汇通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
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
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授权,由董事会授权有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能够有效地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权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