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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牌厨柜:关于签订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13553           债券简称:金牌转债

转股代码:191553           转股简称:金牌转股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项目名称: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双流区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

协议》,投资项目名称为“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

   2、投资金额: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约 12 亿元,包括土地、建

筑物、附着物、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入。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最终

投资额及具体投资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项目自用地挂牌成交之日起 3 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建设之日

起 24 个月内正式竣工投产,自动工建设之日起 18 个月内完成固定资

产投资不低于 30%(即 3.6 亿元)。

   3、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拟通过自有资金,或向银行申请贷款等方

式自筹,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4、本《投资合作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对外投资建设项目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相应土地使用

权,能否取得土地以及取得的土地面积大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后续若未能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本《投资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6、由于生产基地的建设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项目建

成后的产线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预计对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期业绩也

不构成实质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国性生产布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厨柜、衣柜、

木门、智能化家电等供应及配套服务体系,深耕中西部市场,提升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与双流区政府签订了《投

资合作协议》,就公司拟在双流航空经济区投资建设“西部物联网智

造基地项目”达成合作协议。

 (二)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签署<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

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对方全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法定代表人:鲜荣生

   对方住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顺城街 1 号

三、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为协议乙方)与上述合作方(即双流区政府,为协议甲方)

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金牌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

    2、项目拟选址及面积:项目拟选址于双流航空经济区,用地面

积约 200 亩,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为准。

    3、项目内容:设立金牌西部采购、结算、销售总部,建设定制

化、智能化的西部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为国内外客户、经销商、供应

商及相关合作伙伴提供全方位服务。

    4、项目投资额:乙方固定资产投资约 12 亿元(本协议所称固定

资产投资包括土地、建筑物、附着物、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入)。

    5、 项目建设周期及投资完成时限:自项目用地挂牌成交之日起

3 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建设之日起 24 个月内正式竣工投产;自动

工建设之日起 18 个月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30%(即 3.6 亿元)。

(二)项目实施主体
    1、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

注册,项目公司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运营主体,其工商注

册、银行基本账户开列、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均在双流区实际管辖区

域内。

    2、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2 亿元,其中,自注册之日起 60

日内实缴到位 2000 万元,剩余注册资本原则上于项目正式投产前全

部到位。

    3、 项目公司成立后 30 日内,乙方与项目公司应当共同出具《书

面确认函》,确认项目公司承继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及项

目公司本身的权利义务。

(三)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或项目公司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经营环境,依

法保护乙方或项目公司合法经营的权利,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公司的工

商、税务等登记手续。

    2、 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出让项目用地。

    3、 甲方下属部门依法对乙方或项目公司的工商、税务登记以及

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等进行审查、监督及指导。

    4、 项目用地交付时,应具备规划红线外三通(即水、电、路通),

并按现状场地自然条件(地表无经济苗木及乔木、无各种垃圾、无建

筑物、无坟墓)交付土地,视项目建设进程和投产需要及时提供项目

所需的水、电、路、排水、通讯、气市政配套。但建设专干、专管、
专线及其后期运营和电力设施的维护与使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与项目公司共同出具《书面确认函》后,乙方承诺就

项目公司的履约和违约承担连带责任。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在成都市双流区实际经营期限内,

乙方或项目公司不得将项目整体或部分转让;乙方或项目公司可将项

目相关的职工食堂、物业管理、物流运输等交由第三方运营。

     3、乙方或项目公司依法积极参与项目用地竞买,成功竞得该项

目用地后,与规自相关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履约协

议书》,该宗土地价款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4、 乙方或项目公司确保项目符合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应

当依法取得规划、建设、水务、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的相关审批

手续,并保障项目依法建设、生产、运营。

     5、 乙方或项目公司保证对其产品和服务所使用的技术、商标、

作品等拥有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拥有专利权、商标权及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权)。

     6、乙方或项目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工商注册、

实缴注册资本、动工建设及投产并实现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与项目

综合效益。

 (五)项目扶持

     乙方或项目公司符合双流区区级扶持政策申报条件的,甲方应
及时对乙方或项目公司的申报进行审查,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予

以兑现。如项目享受符合条件要求的双流区相应优惠扶持政策,就相

同内容的优惠扶持不得重复享受。若遇区级优惠政策调整,按调整后

的政策享受。

(六)违约责任

    1、 非因乙方或项目公司主观原因导致乙方或项目公司无法如约

动工建设、正式投产,协议各方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继续

履行,项目开发周期、综合效益等约定相应顺延。

    2、 甲方经审核认定项目符合区级普惠性相关扶持政策,未及时

兑现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形,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2 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乙方或项目公司未能成功竞得项目用地,本协议自行终止,

乙方或项目公司应当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补贴或奖励。

    5、 由于不可归责于协议各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或项目公司未能依

法竞得本协议中约定的项目用地,本协议自行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

约责任。

    6、乙方或项目公司未能成功竞得项目用地,本协议自行终止;

由于不可归责于协议各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或项目公司未能依法竞得

本协议中约定的项目用地,本协议自行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先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争议各方在对项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

解决相关纠纷。

(八)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且乙方就本协议投资事项提请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投资建设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能够满足公司全国性

生产布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厨柜、衣柜、木门、智能化家电等

供应及配套服务体系,增强公司业务的产能规模,深耕中西部市场,

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从长远看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

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六、风险提示

   1、本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对外投资建设项目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能否取得土地以及取得的土地面积大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

若未能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本《投资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3、由于生产基地的建设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项目建

成后的产线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预计对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期业绩也

不构成实质的影响。
  4、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最终投资额及具体投资进度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合作方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