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机数控: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
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
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
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审计报告数据并同意对外报送的议案》;
2、2018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审计报告数据并同意对外报送的议案》;
3、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补充确认 2017 年新增会计政策为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确认公司审阅报告数据并同意对外报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
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除关联方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关联交易事项。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
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收购及出售资产的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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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