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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与探讨,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
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
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志庆                     金    炎                            黄建康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日期: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