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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1-07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江苏
                           2020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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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二、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三、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 1.《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

    议案 2.《关于制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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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
 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
 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持股凭证等文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
 方可出席。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于会议召开前半小
 时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
 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
 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表决和
 发言。

      四、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
 态。

      五、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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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00。

     六、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
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七、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
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
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及
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
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
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
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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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1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 158 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及解答
(五)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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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授权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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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制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授权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
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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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授权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需的全部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计划中规定的派息、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发生时,对
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发生相应情形时,处
理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6)授权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回购注销安排,决定修改公司章
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8)授权董事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者,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等中介机构;
     (9)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其他必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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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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