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机数控: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6-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
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机数控”、“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上机数控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92 号文”《关于核准无锡上
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665,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66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54,535,377.36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出具“大华验字[2020]第 000272 号”《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5GW 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二期)”,拟投入
募集资金投入 66,500 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包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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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5GW 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二期) 100,748.50 66,500.00
合计 100,748.50 66,500.00
本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
项目资金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规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
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于本次发
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15,010.49 万元,具
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金投资项目的款项金额
5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二期) 66,500.00 15,010.49
合计 66,500.00 15,010.4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
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6094 号”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6 月 28 日,上机数控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5,010.49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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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
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
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国金证券对上机数控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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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谢正阳 姚文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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