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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29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全面了解相关事实
情况后,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就该次董事会上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我们认为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基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
施的具体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本次增资事
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三、关于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安排,公司子公司弘元新材拟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需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
金至公司其他账户。子公司弘元新材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中所需款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且该等支
付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支付安排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子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需
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的整体安排。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黄建康                  赵俊武                刘志庆




                                                   2020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