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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关于实施“上机转债”赎回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3
 转债代码:113586         转债简称:上机转债
 转股代码:191586         转股简称:上机转股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上机转债”赎回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19日
      赎回价格:100.308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月20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即2021年1月20日),“上机转债”将停止交
 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上机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截止2021年1月15日收市后距离2021年1月19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
 有2个交易日,特提醒“上机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交易。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08元/张,可能与“上机转债”的市场价格
 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上机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
 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
 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0年12月15
 日至2021年1月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
 低于本公司“上机转债(113586)” (以下简称“上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的130%(含130%),根据《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上机转债”
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上机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
行使“上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上机转债”全部
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上机转债”持
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适用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上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33.30
元/股)的130%(含130%),已满足“上机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2021年1月19日,赎回对象为2021年1月19日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上机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08元
/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适用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8日)票面利率为0.50%;
   计息天数: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1月20日(算头不算尾)共225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50%×225/365=0.308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08=100.308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
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308元/张(税前),
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2464元/张(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
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
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
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兑息金
额派发利息,即派发赎回金额为100.308元/张。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308元/张(税
前),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发布“上机
转债”赎回的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上机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
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月20日)
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机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
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月20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
人相应的“上机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
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
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19日(含当日)收市前,“上机转债”持有人可按公
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33.30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
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月20日)起,“上机转债”将停止交易和
转股。公司将按赎回价格100.308元/张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上机转债”并委托
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赎回款。本次赎回完成后,“上机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摘牌。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08元/张,可能与“上机转债”的市场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上机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
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如果投资者在2021年1月19日
收市时仍持有“上机转债”,可能会面临损失。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0-85390590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