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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关于与金博股份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2021-01-22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9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金博股份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长单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2021 至 2022 年预计由公司向对方采购碳/碳复合材料产品,
预计采购金额约为 5 亿元(含税)。双方本着友好双赢的原则协商确定碳/碳复
合材料产品的采购价格,根据采购价格形成采购订单,实际采购数量及采购价格
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
限自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
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碳/碳复合材料产品采购总
量的比例合理,符合行业特点,也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本合同不会对公司的业
绩造成直接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双方本着友好双赢的原则协商确定碳/碳复合材料产
品的采购价格,根据采购价格形成采购订单,实际采购数量及采购价格以具体采
购订单为准。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
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拓展单晶硅业务,产能逐步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为
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公司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
份”)就“碳/碳复合材料产品”的采购签订合同,2021-2022 年采购碳碳埚帮、
导流筒、保温筒及其他配件的合同金额预计为 5 亿元(含税),不含税为 4.42
亿元。该金额仅为预估价,实际采购金额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金博股份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标的为碳碳埚帮、导流筒、保温筒等碳/碳复合材料产品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益阳市迎宾西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王冰泉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碳纤维材料及先进复合材料和粉末冶金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
和销售及服务;本企业所需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及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出口业务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除外);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金博股份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金博股份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资产总额 33,691.77 万元,净资产
26,999.61 万元,营业收入 23,952.30 万元,净利润 7,767.25 万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买方: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1-2022 年 5 亿元(含税)。
    (三)结算方式
    在单个《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卖方支付具体采
购订单对应的货款。
    (四)协议期限
    2021 年 1 月-2022 年 12 月。
    (五)定价规则
    下达采购订单时双方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1、双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或者支付货款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一定时间,另一方有权解除订单并要求赔偿等。
    3、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单方违约,违约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应当承担继续履
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报告情况等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
商的,双方可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合同双方约定了 2021-2022 年的采购数量,实际采
购价格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1-2022 年 5 亿元(含税)。
    公司于 2019 年拓展单晶硅业务,单晶硅产能逐步扩大,本次长单采购合同
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碳/碳复合材料产品采购总量的比例合理。本次合同的签
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也符合行业特点,
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
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最终实际采购数量及采购价格以具体采购订单为
准。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
在波动,故每年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
    (二)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
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