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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关于与新特能源及其子公司新疆新特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2021-01-22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20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特能源及其子公司新疆新特
                      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长单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2021 至 2025 年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向对方采购原材料多晶硅料 7.035 万吨,按照
当前市场价格测算,预计采购金额约为 60.501 亿元(含税)。双方约定,实际
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签订
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
限自 2021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
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合
理,符合行业特点,也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本合同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直接
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
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
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拓展单晶硅业务,产能逐步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为
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与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及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疆新特”)就“多晶硅料”的采购签订合同。
    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1-2025 年
60.501 亿元(含税),不含税为 53.541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营业成本 4.92 亿
元的 1088.23%,属于特别重大合同。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
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新特能源及其子公司新疆新特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标的为多晶硅料,预计 2021-2025 年采购数量为 7.035 万吨。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众欣街 2249 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注册资本:12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新能源建筑
环境环保技术及相关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维护及咨询服
务;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控制器、逆变器、太阳能蓄
电池、汇流柜、建筑构件、支架、太阳能系统及相关产品应用相关的组配件和环
境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和运营管理;太阳能光伏离网、并网及风光
互补、光热互补、光伏水电互补、其他与光伏发电互补的系统相关工程设计、生
产、安装维护、销售及售后服务;火电、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
调试运营;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销售;劳务派遣;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多晶硅生产相关的化工副产物的生产及销售;人工晶体、储能材料、锂离子电池、
氢燃料电池、二次电池等材料部件、组件的生产及销售;氮化材料、氧化材料、
碳化材料、锆系列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工业用氢氧化钠、氢氧化钠(食品级)、
片碱、工业用液氯、次氯酸钠(有效氯大于 5%)、盐酸、硫酸、硝酸、氯化氢、
氢气、氮气、氨、十水硫酸钠的生产及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
货物运输;房屋租赁;企业人员内部培训;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钢材、钢管、
阀门、建材的销售;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众欣街 2249 号研发
楼七层
    法定代表人:夏进京
    注册资本:233915.98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新能源建筑
环境环保技术及相关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维护及咨询服
务;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控制器、逆变器、太阳能蓄
电池、汇流柜、建筑构件、支架、太阳能系统及相关产品应用相关的组配件和环
境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和运营管理;太阳能光伏离网、并网及风光
互补、光热互补、光伏水电互补、光伏发电互补的系统相关工程设计、生产、安
装维护、销售及售后服务;火电、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调试运
营;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多晶硅生产相关的化工副产物的生产及销售;人
工晶体、储能材料、锂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二次电池材料部件、组件的生产
及销售;氮化材料、氧化材料、碳化材料、锆系列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工业用氢
氧化钠、次氯酸钠(食品级)、片碱、工业用液氯、次氯酸钠(有效氯大于 5%),
盐酸、硫酸、硝酸、氯化氢、氢气、氮气、氨、十水硫酸钠的生产及销售;道路
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房屋租赁;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钢材、
钢管、阀门、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3)上述新疆新特为新特能源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4)新特能源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资产总额 417.05 亿元,净资产 138.49
亿元,营业收入 87.22 亿元,净利润 5.17 亿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故金额暂未确定。本合同预计 2021-2025
年采购多晶硅料 7.035 万吨。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
金额约为 2021-2025 年 60.501 亿元(含税)。
    (三)结算方式
    甲方付给乙方的款项,以不超过 6 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汇、或行业主
流的付款方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
    2021 年 1 月-2025 年 12 月。
    (五)定价规则
    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采购订单/合同的约定时间交付全部货物(包括换货),逾期交
货,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金责任。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金。
    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因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双方约定要求时,经双
方确认一致的,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退换或违约责任。
    4、甲方必须保证所采购产品只能用于甲方及其关联方生产自用,没有经过
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把该合同项下的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
将合同货物流入市场或第三方(利用该货物制成的半成品或成品不受此限),否
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给乙方相应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在
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合同双方约定了 2021-2025 年的采购数量,具体采
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金
额约为 2021-2025 年 60.501 亿元(含税)。
    公司于 2019 年拓展单晶硅业务,单晶硅产能逐步扩大,本次长单采购合同
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合理。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
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也符合行业特点,不会对公
司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
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
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
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
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