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20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全面了解相关
事实情况后,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就该次董事会上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为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安排,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中所需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需款项,以真实交易为背
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且该等支付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公司本次支付安排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1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需的
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的整体安排。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
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
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四、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独立意见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
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事宜。

    五、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已于近期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为更有效地利用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
整为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符合实际情况及需
要,有利于兼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2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
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弘元新材募投项目建设、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日常
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弘元新材 2021 年度拟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资金额度(即单日最高余额)为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公司委托理财的自有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保本型约
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黄建康                赵俊武                  刘志庆




                                                   2021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