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2021-04-07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50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7 号”文核准,无锡上机
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采取公开发行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1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07,41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1,585,594.06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02,564,405.94 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ZA16001 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 年 12 月 25 日,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
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
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弘元新材”)、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临园道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
协议》”)。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弘元新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头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专户账号                  项目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84010078801000000499      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      811050101410120863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0401210000000769     精密数控机床生产线扩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10655001040688687
                                                                      (上机数控)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临园道支行       15050171665500000302
                                                                      (弘元新材)
                                                                 5GW 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临园道支行       15050171665500000303
                                                                        (一期)
                                                                 5GW 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49010078801000001079
                                                                        (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49010078801100001078
                                                                      (弘元新材)
    注:公司已办理完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0401210000000769)、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10655001040688687)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已办理完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49010078801000001078、
49010078801100001079)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公 司 已 办 理 完 毕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包 头 分 行 临 园 道 支 行 ( 15050171665500000302 、
15050171665500000303)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
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并使用前述各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112)。
     鉴于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8401007880100000049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8110501014101208638 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
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专户注
销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