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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53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长单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12 月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
(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向对方采购原材料多晶硅料 5 万吨,
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测算,预计采购金额约为 64 亿元(含税)。双方约定,实际
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签订
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履行期限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
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合
理,符合行业特点,也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本合同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直接
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
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
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拓展单晶硅业务,产能逐步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为
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及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
光硅业”)就“多晶硅料”的采购签订合同,预计 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12 月
采购数量为 5 万吨。
    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1-2024 年 64
亿元(含税),不含税为 56.64 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
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标的为多晶硅料,预计 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12 月采购数量为 5
万吨。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青山工业园区经三路与纬四路交
叉口东南侧
    法定代表人:王朋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其他非金属矿物质品制造。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单晶
切片、磨抛光、多晶锭、多晶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和系统、多晶硅副产物综
合利用产品;生产: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
的或液化的)批发(无储存设施、无仓储);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危险化
学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包装材料
购销;厂房及建筑物、仓库房屋建筑物的施工;管道工程建筑、电气安装、管道
和设备安装;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机械设备维修及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谢健
    注册资本:90135.9941 万元
    经营范围: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部件、电器、灯具、橡塑制品、电子产品、
光电子器件的制造、加工;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能源、
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设备、设
施租赁;太阳能发电;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海县兴科中路 23 号)(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述聚光硅业为东方日升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4)东方日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总额 256.09
亿元,净资产 93.68 亿元,营业收入 144.04 亿元,净利润 9.78 亿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故金额暂未确定。本合同预计 2021 年 4 月
至 2024 年 12 月采购多晶硅料 5 万吨。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
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 64 亿元(含税)。
    (三)结算方式
    在每月《合同执行确认单》签订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卖方支付
具体采购订单对应的货款。
    (四)协议期限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五)定价规则
    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采购订单/合同的约定时间交付全部货物(包括换货),逾期交
货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
金。
    2、甲方必须保证所采购产品只能用于甲方及其关联方生产自用,没有经过
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把该合同项下的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
将合同货物流入市场或第三方(利用该货物制成的半成品或成品不受此限),否
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给乙方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在
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合同双方约定了 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12 月的采
购数量,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
算,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 64 亿元(含税)。
    公司于 2019 年拓展单晶硅业务,单晶硅产能逐步扩大,本次长单采购合同
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合理。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
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也符合行业特点,不会对公
司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
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
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
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
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