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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59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广友,1998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7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7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7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 年 10 月开始从事
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波,201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7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 个。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58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
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
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19 年度审计费用 5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8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委员
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
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
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法规定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
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前
对本项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将该项议
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
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