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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72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长单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
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向对方采购原材料多晶硅料 3.1 万吨,
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测算,预计采购金额约为 50.84 亿元(含税 )。双方约定,
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
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履行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
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合
理,符合行业特点,也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本合同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直接
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
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
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拓展单晶硅业务,产能持续扩大,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需求也逐步增加。同
时,公司新增的 10GW 的单晶硅产能正在建设中。为充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公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与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疆协鑫”)就“多晶硅料”的采购签订合同,预计 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
采购数量为 3.1 万吨。
    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 2021-2023 年
50.84 亿元(含税),不含税为 44.99 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
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标的为多晶硅料,预计 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采购数量为 3.1
万吨。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沙泉北工业区横四路东段(芨芨湖
社区)
    法定代表人:李力
    注册资本:172,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究、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与光伏产业有关的工程咨询、
项目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进出
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上述新疆协鑫为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协鑫”)
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保利协鑫经审计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资产总额 1,004.37 亿元,净资
产 267.21 亿元,营业收入 192.50 亿元,净利润 1.11 亿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故金额暂未确定。本合同预计 2021 年 6 月
至 2023 年 12 月采购多晶硅料 3.1 万吨。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算,
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 50.84 亿元(含税)。
    (三)结算方式
    在每月《合同确认单》签订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卖方支付具体
采购订单对应的货款。
    (四)协议期限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五)定价规则
    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每月度采购数量总和不满足本协议计划采购数量要求的,
由甲方承担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每月度供应数量总和不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计
划供应数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本协议及合同确认单约定支付货款,甲方需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如甲方无理由拒绝接收货物,乙方有权解除当月合同确认单且有权主张甲方向乙
方承担违约金;乙方不按本协议及合同确认单约定交货,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
金,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拒绝交货或换货,甲方有权解除当月合同确认单且有权主
张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本协议项下货物只能用于甲方本公司及分、子公司生产自用,甲方不得
以任何方式将协议货物流入市场或第三方(经双方协商,乙方书面盖章确认同意
的除外),否则视甲方违约,若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对乙方进
行赔偿。
    4、因乙方售卖的货物侵犯第三人权益而使甲方受到追索的,一切后果责任
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保证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
    5、乙方指定执行人就其实际承办本协议项下业务,比照本条各项对甲方承
担合同责任。但乙方指定执行人与乙方互相均不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
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协议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
应根据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2、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争议由相关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诉讼费用和在比照所
在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 50%范围内的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合同双方约定了 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的采
购数量,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参照 PV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测
算,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 50.84 亿元(含税)。
    公司于 2019 年拓展单晶硅业务,单晶硅产能持续扩大,本次长单采购合同
中约定的采购量占公司多晶硅料采购总量的比例合理。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
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也符合行业特点,不会对公
司的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
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
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
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
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