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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13642           债券简称:上22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
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
控制作用,《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
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275,225,95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50,451,90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2.16%。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4 股。截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
公司总股本 275,225,954 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385,316,335 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
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
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90 亿元的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
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
债能力,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预
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
额上限不超过 5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
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
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第一
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
条件。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激励计划涉及的
6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75.1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一期(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