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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6GW光伏组件项目的公告2023-04-05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3-040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6GW 光伏组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 16GW 光伏组件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江
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 16GW 光伏组件项目。项目分为二期实施,一期
建设 5GW 光伏组件项目,一期项目将于近期启动,预计于 2023 年三季度投产;
二期建设 11GW 光伏组件项目,二期项目的建设时间尚未明确。
     预计总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 50 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投资
约 15 亿元,二期项目投资约 35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项目实施,受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尚需通过环评、安评、能评等
         前置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
         发生变化,本项目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公司扣除营运资金
         以外的非受限自有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约 40 亿元、资产负债率
         40.45%(未经审计)。本次投资项目资金存在一定缺口,除上述自有资
         金外,可能还需要金融机构借款、前期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补流
         或其他融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
         合理规划调整。在后期项目投资建设中,可能存在因资金问题导致项
         目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组件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公司未从事过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
         售业务,存在资金、技术、人才、市场、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风
         险。同时新项目公司的未来发展也将受到行业上下游环境、市场推广、
         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5、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及单晶硅材料,本次投资对公司主营业
         务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改变主营业务的情况。
      6、一期项目将于近期启动,预计于 2023 年三季度投产。二期项目的建设
         时间尚未明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动二期项目建设。本次
         投资对当期业绩影响较小,对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公司自 2019 年开始投资建设光伏单晶硅产能。单晶硅业务发展至今,已成
为公司核心业务。随后,公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光伏产业链投资,布局光伏
产业链一体化,对单晶硅业务的上下游进行投资。目前,已形成了包括硅料、单
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的产业链体系。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原有业务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
新的产业链,建设光伏组件生产项目。2022 年,公司在徐州市设立项目公司投资
建设年产 24GWN 型高效晶硅电池生产项目,本次拟投资的光伏组件项目为太阳能
电池的产业链下游业务。待组件产能建设完毕,公司的产能将覆盖光伏产业链中
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四个主要环节,形成产业链一体化的格局。
    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在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 16GW 光伏组件项
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 50 亿元。项目分为二期实施,一期建设 5GW 光伏
组件项目,二期建设 11GW 光伏组件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建设年产 16GW 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
    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珠江路 198 号
    3、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16GW 光伏组件项目
    2、项目内容:拟由全资子公司在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 16GW 光
伏组件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 50 亿元。项目分为二期实施,一期建设
5GW 光伏组件项目,二期建设 11GW 光伏组件项目。
    3、项目用地:项目拟选址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深国际物流以东、贵宾路
以西,港城大道以南、球庄村以北,土地面积约 500 亩(土地实际出让面积以江
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公开挂牌出让面积为准)。
    4、投资进度:项目建设期为 2 年,公司将依照实际情况进行分期建设。
    5、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


    四、拟签订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
    1、投资项目内容:
    乙方在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年产 16GW 光伏组件项目,该项目总
投资人民币 50 亿元。
    2、项目选址:
    项目拟选址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深国际物流以东、贵宾路以西,港城大道
以南、球庄村以北,土地面积约 500 亩(土地实际出让面积以江阴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土地公开挂牌出让面积为准)。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协助办理乙方投资项目和土地使用权的报批手续。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环保、消防、建设、规划、市场
监督、工信、海关等有关部门的手续和证件,提供全程、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保障项目正常建设、正常开工。
    3、甲方按约为乙方提供“代征代建”支持,建成后交付项目公司使用,项
目公司对甲方代征代建资产按约定价格回购。
    乙方:
    1、负责提供项目报批所需的资料和申报费用。
    2、乙方确保项目公司税收、统计关系等均应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发生。
    3、项目建设、环保、运营等各方面要合法合规。
    4、未经甲方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将项目土地转让。项目土
地使用权转让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
    5、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须服从各级政府总体规划,规划方案需报江阴市资规
局等部门批准(因设计强制性规范等原因导致的容积率在符合国家安全及建设规
范的情况下需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6、乙方采用行业先进的节电、节能、节水及环保治理设施设备和生产工艺,
积极实施中水回用,有效降低能耗总量和环境排放总量,万元产值、万元工业增
加值能耗、环境排放量均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约定,不能为乙方按时提供土地、逾期竣工交付代建工程、逾
期兑现政策的,应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相关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相抵触,以最新法律、
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为准。若协议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相
冲突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
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一方接受对方
的逾期或不完全履行的义务的,不等于对对方违约行为的认可,接受方仍然有权
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4、在乙方满足本合同内享受优惠、补贴政策的情况下,若甲方未按照合同
约定向乙方支付优惠及补贴的,乙方有权在支付回购款时,扣除乙方应得优惠、
补贴及相应利息。
    (四)其他约定
    1、项目公司设立后,应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以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项下
乙方全部的权利义务。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权利义务可由乙方设立的项目公司承接,
由项目公司承接后,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本协议的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系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起诉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借助江阴当地产业政策及配套优势,进行业务领域延伸,向下游拓展建
设光伏组件产能。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的产能将覆盖光伏产业链中硅料、硅片、
电池、组件四个主要环节,形成产业链一体化的格局。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在光
伏产业链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的长期规划。
    本次投资对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改变主营业务的情况,不
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上,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项目实施,受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尚需通过环评、安评、能评等前
置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
项目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项目总投资金额较大。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公司扣除营运资金以
外的非受限自有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约 40 亿元、资产负债率 40.45%(未
经审计)。本次投资项目资金存在一定缺口,除上述自有资金外,可能还需要金
融机构借款、前期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补流或其他融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
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在后期项目投资建设中,可
能存在因资金问题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组件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公司未从事过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业务,存在资金、技术、人才、市场、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风险。同时新
项目公司的未来发展也将受到行业上下游环境、市场推广、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因
素影响。
    5、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及单晶硅材料,本次投资对公司主营业务
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改变主营业务的情况。
    6、一期项目将于近期启动,预计于 2023 年三季度投产。二期项目的建设时
间尚未明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动二期项目建设。本次投资对当期业
绩影响较小,对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