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股权激励
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
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结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杭岳彪先生、陈念淮先生、朱永忠先生,其中杭
岳彪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朱永忠先生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表决情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况
2022 年 1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
月 11 日 二十五次会议
2022 年 2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通过
月 24 日 二十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通过
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
2022 年 3 第三届监事会第 通过
议案》
月8日 二十七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通过
《关于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通过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通过
2022 年 4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通过
月 20 日 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通过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通过
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通过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
通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通过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通过
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
《2021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通过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2022 年 4 第三届监事会第 通过
案》
月 27 日 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
通过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通过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
《关于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通过
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通过
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2022 年 6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通过
月 14 日 三十次会议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通过
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通过
2022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通过
月8日 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通过
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
2022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月 29 日 三十二次会议 通过
项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9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
通过
月 21 日 三十三次会议 议案》
2022 年 10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月9日 三十四次会议
《关于调整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权益数
通过
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
通过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 年 11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
月 18 日 三十五次会议 通过
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 通过
权的议案》
《关于二次修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
通过
议案》
2022 年 11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月 24 日 三十六次会议 通过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通过
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2 年 12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通过
月 12 日 三十七次会议 《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
2022 年 12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通过
月 28 日 一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对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
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增资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按《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议和披露程序,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收购及出售资产的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七)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公
司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权益数
量及回购价格、回购注销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
内激励股份解除限售暨上市,股份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和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一
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
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认真履行和
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同时,加强对公司业务经营、三会运作、内
部控制建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事项的监管,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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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