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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元绿能:关于计提公司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3-059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公司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在建工
程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关的减值准备。
    公司 2022 年度各项减值准备合计计提 354,549,458.18 元,转回(或转销)
10,072,419.85 元,减少 2022 年度利润总额 344,477,038.33 元。具体各项资产
减值情况: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转回 5,321,621.68 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
准备 799,976.43 元;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 132,900.00 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348,068,290.61 元,转回(或转销)4,750,798.17 元;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5,548,291.14 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1.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原则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
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
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2022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 5,321,621.68 元,影响当期
损益(税前)增加 5,321,621.68 元。
    其中正常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5,321,621.68 元,影响
当期损益(税前)增加 5,321,621.68 元;采用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对前期已全
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相关欠款客户已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开信息查询),
本期将前期已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列至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3,880,440.21 元。
    (2)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799,976.43 元,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减少
799,976.43 元。
    3.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 132,900.00 元,影响当期损益(税
前)减少 132,900.00 元。
    (二)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22 年末,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并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48,068,290.61 元,转
销 4,750,798.17 元,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减少 343,317,492.44 元:
    (1)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2,378,669.97 元,转销 571,745.73 元,影
响当期损益(税前)减少 71,806,924.24 元。
    (2)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5,790,765.41 元,转销 492,050.64 元,影
响当期损益(税前)减少 65,298,714.77 元。
    (3)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7,404,812.36 元,转销 2,073,990.41
元,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减少 165,330,821.95 元。
    (4)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4,556,961.64 元,转销 98,854.54 元,
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减少 24,458,107.10 元。
    (5)委托加工物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7,937,081.23 元,转销 1,514,156.85
元,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减少 16,422,924.38 元。
       (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原则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
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
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
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
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
计净残值)。
    2.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2 年末,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5,548,291.14 元,影响当期损益(税前)
减少 5,548,291.14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354,549,458.18 元,转回(或转销)
10,072,419.85 元,减少 2022 年度利润总额 344,477,038.33 元。本次计提减值
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四、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保证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2 年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
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合理、可靠。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
提公司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
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核查意见》;
    5、《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公司 2022 年度
资产减值准备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