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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3-29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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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涛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13:00—14:00);
     二、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华正新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五、宣读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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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六、听取《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七、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八、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
     九、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十、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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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
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
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
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
应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
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股东要求
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填写《股
东大会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
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
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
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
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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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
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
“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
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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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3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及分析”所述。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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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二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财务管理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设成员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
  共召开了11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数                               会议议案
2021年1月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20日        第九次会议         案》;
                               2.00、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的议案》;
                                  2.01 审议《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 审议《发行规模》
                                  2.03 审议《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 审议《债券期限》
                                  2.05 审议《债券利率》
                                  2.06 审议《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审议《转股期限》
                                  2.08 审议《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 审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审议《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
                               理方法》
                                  2.11 审议《赎回条款》
                                  2.12 审议《回售条款》
                                  2.13 审议《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 审议《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审议《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审议《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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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7 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审议《担保事项》
                                  2.19 审议《募集资金存管》
                                  2.20 审议《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6、审议《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
                               监管措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事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3月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日        第十次会议         2、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关于修订<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1年3月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24日        第十一次会议       案》;
                               2、审议《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1年4月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9日        第十二次会议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2021年5月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27日        第十三次会议       议案》;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21年6月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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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4日         第十四次会议      案》;
                               2、审议《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2021年8月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1日         第十五次会议      2、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2021年8月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9日         第十六次会议
2021年10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月21日       第十七次会议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12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月1日        第十八次会议      2、审议《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021年12     第四届监事会      1、审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月29日       第十九次会议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
  会议议事程序、会议决议的信息披露等均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各位监事均能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运营的合法合规进行监督。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决策科学合理,程序合法
  合规。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会计估计变更及其
  他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核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了公司11次董事会,参加了1次年度股东
  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和公司
  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会议召集、召开、表决、
  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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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财务负责人的相关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
对公司各项财务工作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
部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且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编制的定期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强化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与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
理情况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计量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核查。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公司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草案、管理办
法、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进行了核查。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
项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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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监管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公司内控机制运行良好,有效执行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能够有效风险防范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风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
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切实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忠实
的履行各项职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监
事会将继续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的履职情
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日常经营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
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同时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
时掌握公司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监事会继续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和加强财务监管,依法定期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维护
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通过加强对
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业务技能,提高监督水平,推动公司健康持续
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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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三
                     《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
告摘要已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详细内容敬请查阅上述披露信息。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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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四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
合并利润表、2021年度现金流量表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其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详见2022年3月18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完
成361,968.56万元,同比增长58.47%,实现净利润24,021.83万元,同比增长
9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22.14万元,同比增长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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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五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221,435.4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8,108,950.7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1,465,316.5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9,574,267.20元;
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14,810,895.0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763,372.13
元,减付2021年向股东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39,772,687.36元,期末留存未
分配利润324,990,684.77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
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
与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现提议,在保证公司健康持
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公司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以本次董事会会议
当天公司总股本142,025,3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1,012,656.00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221,435.45元的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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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六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
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规
定,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情况统计如下:

                                                                    是否在公司关联
       职务                     姓名           税前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董事长                    刘涛              160.33                    否

  董事、总经理                 郭江程             160.33                    否

       董事                    汪思洋              4.58                     是

       董事                    杨庆军              4.58                     是

     独立董事                  陈连勇              8.00                     否

     独立董事                  章击舟              8.00                     否

     独立董事                  杨维生              8.00                     否

   监事会主席                  汤新强             32.77                     否

       监事                    肖琪经              1.38                     是

     职工监事                  赵芳芳             38.52                     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连勇、章击舟、杨维生的津贴依据2016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规定,按照8万元/年(含
税)的标准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汪思洋和杨
庆军依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通过的《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规定领取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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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肖琪经依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通过的《监事薪酬
管理制度》规定领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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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七
       《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配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计划向银
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抵
押、质押、担保等手续。该授信额度为向银行申请的总最高额度,具体授信额
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
定。
     上述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业务。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
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办理授信和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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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八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随着公司规模的进一步快速发展,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根
据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
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
高为4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
23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170,000万
元。涉及被担保的子公司包括: 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
限公司、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
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浙江
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在担保有效期内新成立的
其他子公司。具体担保金额视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
额度可循环使用。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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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九
      《关于2022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目前进出口业务量较大,外汇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
较大影响,因此为控制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2022年度根据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预计上述结售汇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负
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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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十
          《关于2022年度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2年度继续与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
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票
据信息查询、保管、托收等票据托管服务,同时根据公司的需要,以票据、票
据托收回款、存单及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设定质押担保,通过总额度控制模
式为公司提供融资的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
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业务开展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预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交易产生
的各项费用将按照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各自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
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
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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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1年度审计费
                                  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

     报告期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公司聘任的
外部审计机构,在执行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运用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及良好的专业水准,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
工作,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
2021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鉴于上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
准,拟确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财务费用为6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合计审计费用为80万元。
     基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能力及审慎尽职的考量,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
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
内控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
审计业务量和相关行业收费标准综合商议2022年度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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