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司章 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 资金回报,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