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望
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变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望变电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复》(证监许可[2022]49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83,291,852 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987,841,364.72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
人民币 133,279,564.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4,561,800.00 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43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2 年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该专户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注销)、重庆三峡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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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信银行重庆
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重庆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2022 年 7 月 3 日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该专户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注销)、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重庆长寿支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每
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三、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号 募集资金余额
1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9,042.91 30,050.63
110kV 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
2 7,330.59 7,057.33
厂技改项目
3 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 12,832.68 5,683.26
4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6,250.00 4,893.66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
合计 85,456.18 47,684.88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公司审
慎评估当下市场环境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项目”、“110kV 及以下
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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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4 月,“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的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
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所需设
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和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导致
整个项目推进进度有所推迟。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
风险,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
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涉及项
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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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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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阳 叶建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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