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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望变电气: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2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潭普思广和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普思广和”)持有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望变电气”)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222,222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6.67%,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普思广和可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的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因普思广和自身运营管理需求,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普思广和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6.67%,即不超过 22,222,222 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180 日内进行,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180 日内进行,减持
     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发行价。


                                       1
            近日,公司收到普思广和《关于计划减持所持望变电气股份的告知函》,现
     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平潭普思广和一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22,222,222
号股权投资合伙                              22,222,222              6.67%
                      一大股东                                              股
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平潭普思广和一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5/25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股东自身资
                                              竞 价交
号股权投资合伙    22,222,222     6.67%                   2023/11/20     价格                    金需求
                                              易    减
企业(有限合伙) 股

                                              持 ,不

                                              超 过:

                                              19,990

                                              ,044 股

                                              大 宗交

                                              易    减

                                              持 ,不

                                              超 过:

                                              22,222

                                              ,222 股


     注:
                                                    2
1、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普思广和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
请,可适用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的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普思广和对
公司的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
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事项,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公司披露减持计划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连续 180 日
内(2023 年 5 月 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4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
择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股份数量最高可至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0%。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
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4)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前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

                                        3
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
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企业应获得
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
有。
     (5)减持公告: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
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企业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时除外。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6)除上述限制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
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7)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
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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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
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普思广和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规定协助普思广和进行信息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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