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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得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7-24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的全资子
公司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汇得”)。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9,600 万元,除本次
担保外,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35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融资担保,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上述事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及 2020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6)等相关公告。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等
银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福建汇得提供总额为 11,000 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3)。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31100520200000139),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之间自 2020 年 7 月 8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7 日止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
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 9,6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19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塘运路 13 号
    经营范围:化工新型材料、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对外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聚氨酯
树脂、甲苯二异氰酸酯、4.4 二本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二甲基甲酰胺、聚酯多元醇经营(不
带储存设施)。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福建汇得总资产 25,777.59 万元,负债总额 4,950.78 万元,
净资产 20,826.8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9.21%;2019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16.29 万元,
净利润 -346.84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福建汇得总资产 31,549.11 万元,负债总额 4827.96 万元,净
资产 26,721.1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5.30%;2020 年 1-3 月,营业收入 54.42 万元,净利
润-105.6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
         保证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最高担保额(本金):人民币 9,600 万元整
    4、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
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 2020 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本公司整体融资
成本,公司同意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融资担保,公司为各子公司在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
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600 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7.05%,无逾期
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350 万元(含本
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4.43%,无逾期担保。


    六、报备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被担保人福建汇得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人福建汇得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