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汇得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1-01-2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现场检查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得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1年1月22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
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现场检查的时间:2021年1月22日
   现场检查的对象: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的参与人员:李鹏、董必成、陈超
   现场检查的内容: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情况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公司经营状况
    本次现场检查制定了工作计划作为实施检查的依据。现场检查实施人员采取了
以下现场检查手段,以获取充分和恰当的现场检查资料和证据:
   (一)与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及部分管理人员沟通;
   (二)察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三)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三会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四)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认为的其他必要手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汇得科技最新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同时,查阅
了三会会议文件等,重点关注了三会运作制度是否得到充分落实。
    经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汇得科技的公司章程以及
三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
应责任等规定明确,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执行;公司2020年以来历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以及备查文件,核查公司自2020年以
来是否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是否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
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经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汇得科技严格按照相关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
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汇得科技财务人员进行沟通,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核查公司
与控股股东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以及财务等方面是否保持独立;公司是
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
    经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汇得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资源的情况,公司的资产完整。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
资金支付凭证,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汇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存放至募集
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
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
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
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和信息披露
文件,了解公司自2020年以来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汇得科技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
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
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向汇得科技管理人员了解2020年以来的经营情况,查阅了公司半
年报、第三季报等内容,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对
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解。
    经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汇得科技自2020年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
变化,重要经营场所运转正常;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加强信息披露学习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加强对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积
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2、关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在做好市场分析的基础上,从
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出发,切实可行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履行必要的程序并及时、
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贵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贵所报告的事

   项


   无相关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公司及相关业务人员给予了积极地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
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汇得科技自2020年以来,依照《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
规范三会运作;在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正确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资源的
情况,公司的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保持独立;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监管;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投
资方面,规范审批程序和相关交易;经营方面,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基本保持稳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   力                    李    鹏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