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0  

                                           上海汇得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的独
立董事,我们在 2021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
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2 名独立董事。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且
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一)报告期内现任独立董事情况

   张勇,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负
责国家“863”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等科研项目五十余项,
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5 年)、上海市技术发明二等奖(2010 年)。一
直从事聚合物加工和改性方面的研究,共发表 SCI 论文两百余篇,获得授权专利
四十余项。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化工学会橡胶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塑料”和"橡胶工业
"期刊编委。自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张勇先生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陆士敏,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部经理助理、审计部部门经理、事务所合伙人、工会主席、监事。现任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自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截至目前,陆士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两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并均已
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任的两位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含1%)的股份、不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

        公司在任的两位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
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出席和表决各自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召集的会议,履行了委员职责,
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所有决议均以同意票
一致通过,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2021 年,我们出
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张勇              5        5        0        0          0       否                  2
陆士敏            5        5        0        0          0       否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事项,我们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遇有疑问之处,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我们积极参与对各项
议案的讨论,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充分体现了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
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1 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董事意见:

       1、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我们对于《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对下列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对《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与了解,公司已为我们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支持,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
时,我们非常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
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三、2021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
董事高管薪酬、业绩预告及快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
报等事项,从有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
司在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均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总办会议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
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我们认为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定价,遵
循了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
金额比重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除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融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信息披露程序及对外担保行为,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9,600.00 万元,均为
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上海汇得树脂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6.28%,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356.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4.16% ,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
诉讼的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
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薪酬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
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审机构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内控评价服务期间,表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履职
能力,能尽职提供服务,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
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
诺履行的情形。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们认真履行职
责,积极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
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
时、完整、充分、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进一步建
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报告期内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一)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引》实施现金分红相关事项,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规定公
司的利润分配预案需经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履职期间,我们本着忠实、勤勉、独立、谨慎的原则,以对所有股
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得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   勇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得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陆士敏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