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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得科技:汇得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0  

                                           上海汇得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上海汇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委员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等方面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陆士敏先生、张勇先
生及颜群女士,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
陆士敏先生担任,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均为现场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1、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时,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审计情况。

   2、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1、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阅读了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督促年
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审
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再次进行审阅,并通过表决同意
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
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
评价。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人员制定
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做了充分的准备,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审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良好,严格遵守相
关规定,遵循职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较好的按计划
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并能针对公司内控薄弱部分提出改进建议,有效协助公司推进内控规范体
系建设。

    3、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进行指导并检查,
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汇报,为公司内审制度建设提供专业意见。我们未
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
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调查,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健全,能够全面覆盖总部所有部门及
子公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2 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将更加尽职尽责,密切关注公司的各项审计工
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全力维
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得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




   陆士敏___________




                                                    2022 年 4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得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




   张勇




                                                   2022 年 4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得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




   颜群_________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