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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0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系我国大型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

业能力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2、立信连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高执业水

准和良好的诚信。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

    3、我们认为,立信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勇




                                        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陆士敏




                                         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