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得科技:汇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0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现就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钱建中
先生、副总经理范汉清先生、邹文革先生、钱洪祥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顾
伟夕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兵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
履职能力和条件。
2、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钱建中先生为总经理,聘任范汉清先生、邹文
革先生、钱洪祥先生、顾伟夕先生、李兵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顾伟夕先生为财
务总监,聘任李兵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贾建军__ 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 年 5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签署日期: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