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汇得科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文”),规定了“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文要求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相关 变更。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 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 得税资产。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 处理。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 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 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 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 项目。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 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 16 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对“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施行该 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 间,企业应当按照该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主要科目影响如下: 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 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28,784.44 265,736.91 18,994,521.35 盈余公积 59,973,085.11 13,347.37 59,986,432.48 未分配利润 509,497,018.19 252,389.54 509,749,407.73 2022 年年度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6,252,548.88 -150,445.18 -6,402,994.06 净利润 61,767,130.65 150,445.18 61,917,575.83 母公司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 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43,029.94 247,889.85 5,790,919.79 盈余公积 59,761,079.12 13,347.37 59,774,426.49 未分配利润 471,643,202.92 234,542.48 471,877,745.40 2022 年年度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3,758,850.06 -133,473.69 -3,892,323.75 净利润 64,277,456.20 133,473.69 64,410,929.89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 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