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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克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春女士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拟定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苗小鸣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其他董事参与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苗小鸣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其他董事参与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协
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董事苗小鸣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其他董事参与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 1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