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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克股份: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7-11-02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作为常州快克锡
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克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快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
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3,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16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
后公司股本总额92,000,000股。
    公司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7,600,000
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 119,600,000 股。上述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19,6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89,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东
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中银投资、汇宝金源、常乐投资、武岳峰、姜加伟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窦小明、刘志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其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有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除
权除息处理);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其同时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除明确承诺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
接持有的可转让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50%。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
述各项承诺,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0,704,798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数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号                                      数量                  量(单位:股)
                                                      本比例                    量
  1    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588,000        3.00%      3,588,000      0
       北京汇宝金源投资管理中心(有
  2                                     2,691,000        2.25%      2,691,000      0
       限合伙)
  3    常州市常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794,000        1.50%      1,794,000      0
       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4                                     1,220,369        1.02%      1,220,369      0
       (有限合伙)
  5    窦小明                             679,567        0.57%        679,567      0
  6    刘志宏                             509,675        0.43%        509,675      0
  7    姜加伟                             222,187        0.19%        222,187      0
                 合计                  10,704,798        8.96%     10,704,798      0

      四、   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
               单位:股                                   变动数
                                             前                         通后
 有限售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6,329,512    -9,293,369    37,036,143
 条件的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3,068,124    -1,411,429    11,656,695
 流通股    3、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30,302,364        0         30,302,364
   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89,700,000    -10,704,798   78,995,202
 无限售              1、A 股              29,900,000    10,704,798    40,604,798
 条件的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9,900,000    10,704,798    40,604,798
   份
 股份总
                                         119,600,000        0         119,600,000
   额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快克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则的要求;

    (2)快克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快克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中银国际对快克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