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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克股份:关于调整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2018-07-06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
                            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 218.72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121,787,200 股。

    7、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黄冠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
象黄冠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2018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1,787,2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鉴于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完成
前,公司已实施完毕该权益分配方案。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应对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之 “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
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
整。调整方法如下: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 - 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 ×(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   本次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前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20.45 元/股,回购数量为 6,200 股。根据上述调整回购
价格和数量的计算公式及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计算得出:

    1、调整后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 -V)÷(1+n)=(20.45 - 0.33)÷(1 + 0.3) = 15.477(元/
股)(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调整后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

     Q= Q0 ×(1+n)= 6200 ×(1+0.3)= 8060(股)。 其中:Q0 为调整前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四、     本次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事项不
会影响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五、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17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
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经核查,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已履行
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
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20.45 元/股调整为 15.477 元/股,回购数量由
6,200 股调整为 8,060 股。
    六、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系因公司已实施完毕 2017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所致。监事
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调整部分已获授未解
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七、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
于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