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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克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11-09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八年十一月
                                                    快克股份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1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

            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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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快克股份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
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
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
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一
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向公司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并
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
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见证律师参加,
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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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会议现场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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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一)   现场会议:201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14:00
       (二)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 1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与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
师
       四、    会议议程安排

      序号                             事项                                报告人
 1.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进场
 2.           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
 3.           宣读参会须知                                                 董事会秘书
 4.           介绍到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单                                 董事会秘书
 5.           宣读议案                                                     董事会秘书
 5.1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5.1.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5.1.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5.1.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5.1.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5.1.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5.1.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5.1.7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6.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7.                                                                        董事会秘书
              总数
 8.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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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现场投票表决
10.   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11.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监票人
      宣布休会,待网络投票结果揭晓并汇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后恢
12.                                                                主持人
      复会议
13.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监票人
14.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
15.   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                                          律师
16.   宣布会议结束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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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
指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预案如下:

       一、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依法转让、依法
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
计划或转让,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前述回
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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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
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0.00 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1.2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及金额为准。

       (六)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   回购股份的期限

       1、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将根据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

       2、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方案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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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九)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0.00 元/股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 万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全部依法转让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0,552.91        66.66      10,552.91           66.6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78.62         33.34       5,278.62           33.34

         总股本             15,831.53       100.00      15,831.53         100.00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0.00 元/股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 万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则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 15,631.53 万股,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0,552.91        66.66      10,552.91           67.5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78.62         33.34       5,078.62           32.49

         总股本             15,831.53       100.00      15,631.53         100.00

      二、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
析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993,256,761.3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 东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805,345,222.10 元 , 资 产 负 债 率 18.92% , 流 动 资 产
835,914,169.58 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占公司总
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04%、7.45%、
7.18%。
     根据公司当前业务发展及经营、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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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本次回
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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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
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
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
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
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
间内有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