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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克股份:快克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30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
内,我们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快克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同时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出
谋划策。现将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运
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不存在影响作为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方式参加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自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王亚明       3         3          0          0          0          否
 狄建雄       3         3          0          0          0          否

    2、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方式参加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自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王亚明       2          2         0          0          0         否
 狄建雄       2          2         0          0          0         否
    3、   议案审议情况
    2020 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
范运作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并
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问询、了解,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表决中
我们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现场办公和对公司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我们独立董事分别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
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 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析公司经营面临的各种形势,并积极献计
献策。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
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
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
关联交易行为。
    2、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关联方资金往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
要求,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
费用的情况,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
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对外担保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3、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
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
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业务资格,在公
司历年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较
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5、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
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 元(含税),现金红利
总额 32,872,095.27 元。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
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35,653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相关因素,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 以及公
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如实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前提下,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
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化精密锡焊设备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经检查,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剩余募集资金于报告期内均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进行风险投资(参与
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除外)及为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7、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公司及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
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8、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43 个,公司及时、公平地
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情形。
    在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员工认真执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公司的信息披露制
度和流程完善,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提前泄露而造成内幕交易的情形。
    9、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不断改进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
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加强外部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三、 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分别在其中担任委员或主任委员,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
的职权范围规范运作,积极主动关注、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就相关专业性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 其他工作情况

    (一)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履职中切实保持独立
性,在健全法人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0 年度,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一如既往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此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亚明、狄建雄
                                                           2021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