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股份:快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盛凯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
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对外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
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租赁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
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